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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31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5月2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并于2011年5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朱亚元、张咸胜、许宏印、郝云宏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2)及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查事项》。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根据公司2010年度权益派发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8,000万元变更为16,000万元,并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一项进行修改。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3)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相关协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签订远期结售汇相关协议书,办理远期美元结汇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有效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同意子公司台州新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签订远期结售汇相关协议书,办理远期美元结汇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有效期限截为2011年6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同意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远期结售汇相关协议书,办理远期美元结汇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有效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4)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本公司为子公司台州新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为子公司台州新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协议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5,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2011年6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同意为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拟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协议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2,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台州新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5)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036)。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32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和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在新上市公司中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1]78号)要求,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并结合实际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公司还需根据最新法规和行政规章不断修订完善内控制度;

2、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需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规范运作知识的培训;

4、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一、公司治理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7年,2008年12月经《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浙江新界泵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外经贸资函[2008]846号)批准,由浙江新界泵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2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90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61,187.36万元,于2010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8,000万股变更16,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2,000万股,占股本总数的75%;法人股3,000万股,占股本总数的18.75%;无限售条件股份4,000万股,占股本总数的25%。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日常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会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保存安全、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正常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方面能够发挥独立作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受到证劵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情形,根据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全面自我检查。

1、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证全体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全体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截止报告日,公司未发生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也无由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公司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股东大会会议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充分、及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设有股东提问环节,股东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公司管理层针对股东的提问耐心予以解答,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2、关于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许敏田和杨佩华夫妇,许敏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5,142,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6%的股权,杨佩华女士通过欧豹国际持有公司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5%的股权。实际控制人许敏田、杨佩华夫妇合计持有本公司65,142,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1%。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敏田、杨佩华夫妇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和完备的运营体系。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独立董事构成完善,包括行业协会领导、注册会计师及律师。公司董事会的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及其他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成立了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的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均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工作,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发表意见。

5、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环节,形成了较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提供有力保障。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包括: 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机构、公司各项流程控制、财务会计控制 、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及对外担保、还有内部审计等。

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公司上市后已按《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经过公司的核查,公司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加强和改善:

(一)公司还需根据最新法规和行政规章不断修订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虽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但因为公司上市不久,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而且随着证券市场以及公司自身业务的不断发展,在新的政策和环境下,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需要制定更为详细并适合公司发展的制度政策以适应公司的发展壮大。

(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的工作细则,但是在实际运作与董事会日常工作和决策中,不能很好的发挥其作用,因此下一步公司会积极探索,使之与公司日常经营和决策更好的结合起来。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需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规范运作知识的培训;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相关培训,并参与公司保荐机构对公司的持续培训,但是由于培训辅导时间有限,相关学习内容不能深入到日常工作中,对内容的领会和把握不够系统全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

(四)公司投资关系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由于公司上市不久,投资者关系管理形式比较单一,仅仅通过电话、邮件、相关互动平台及接待机构投资者和流通股东的来访。

三、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一)公司还需根据最新法规和行政规章不断修订完善内控制度

整改措施: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及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于不完善的制度公司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修改,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对公司尚未制定的制度进行制定,如《公司治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等,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制度进行解读。对于员工的风险意识、内控意识及规范操作意识等进行培训,以增强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为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整改完成时间:2011年6月30日前,并在今后工作中持续推进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整改措施:公司专门委员会成立后,其工作较为形式化,不能较好地跟董事会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经过沟通和讨论,董事会及四个委员会在公司决策方面有其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为其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使其进一步熟悉公司的日常运作,发挥其专业作用,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整改完成时间:日常工作中逐步完善

责任人:董事长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需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规范运作知识的培训;

整改措施:公司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学习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如《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

整改完成时间:2011年6月30日前,并在今后工作中持续推进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四)公司投资关系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加强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一向长期的任务。在日常工作中,公司将采用多种形式与投资者接触,收集并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整改完成时间:日常工作中逐步建立和完善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四、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公司在人才的选用和培养上始终坚持内培外引相结合的原则。在内培上,公司成立了后备干部培训班,从基层干部及优秀管理者中选取人员进入培训班,公司组成高层管理人员、专家、外部培训师、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对后备干部在管理能力、专业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轮训,为公司的发展源源不断输送人才。在外引上,公司从认同企业文化、专业能力过硬、执行力强等方面引进了多方面人才。

对于在公司中层干部岗位任职一年以上的人员,送入清华大学、浙江大学或复旦大学进行一年半左右的深造或学习,以提高其管理或专业能力,目前公司约有40多人受过以上名校的教育。

公司的人才的培养和选用机制,为公司的发展和人员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后公司将积极创造良好的环境,开展各项激励计划,引入人才、留住人才,为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是提升公司质量、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举措。公司积极参与资本市场的运作,不断完善和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通过这次自查活动,公司作为新的上市公司,有很多的不足和缺陷,公司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建设更加完善和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另外,欢迎监管部门、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通过电话、邮件、互动平台等对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评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结合监管部门整改建议和社会各方监督意见,进一步完善整改计划,认真整改。

六、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先发 陈秀娟

联系电话:0576-81670968

传真:0576-86338769

电子邮箱::shimgezjb@126.com

公司网站:http://www.shimge.com/

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33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新界泵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431号文件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万股,于2010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657,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5,726,4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11,873,6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8日出具的天健验〔2010〕45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8,134.7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部分为43,052.66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经审慎研究,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1、本次公司拟利用超额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5,6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贷款银行贷款日期贷款到期日年利率%贷款金额(万)本次偿还金额
中国银行温岭大溪支行2010.11.122011.11.115.56%700700
2010.12.092011.12.075.56%15001500
2010.12.212011.6.205.1%450450
2010.2.172011.8.155.6%10001000
2011.5.162011.11.116.1425%15001500
中国工商银行大溪支行2011.5.192011.11.156.1425%500500

2、必要性:本次拟偿还的5,650万元银行贷款如继续贷款,今年后6个月还将产生贷款利息162.06万元;利率不变的情况下,年贷款利息达324.12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用超募资金中的5,65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增加公司经营效益。因此,公司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二、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归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利用5,65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公司银行贷款。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独立意见 :

公司利用5,65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利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12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并承诺偿还借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意公司利用5,65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五、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利用5,650 万元超募资金偿还公司银行贷款。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界泵业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较高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新界泵业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自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实施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证券投资等高风险的投资;公司本次偿还银行贷款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平安证券同意新界泵业上述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31)。

2、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37)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平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34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签订远期

结售汇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主营业务收入的45%左右来自于海外,收汇主要以美元结算,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拟通过在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概述

公司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在未来时间以约定汇率进行美元结算。

1、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签订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协议,金额为不超过6,000万美元,有效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新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签订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协议,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美元,有效期限为2011年6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3、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拟与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签订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协议,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美元,有效期限有效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拟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是为规避和防范由于外币收入的增加、以及外币兑人民币汇率的变动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期结汇业务。

四、拟投入资金情况

公司拟于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不超过13,000万美元(含子公司7,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在当地商业银行有良好的信誉,多年被评为AAA级信用企业,除根据银行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占用公司一定的信用额度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或占用公司的信用额度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五、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交易无法按预计价格完成。

2、资金风险:合约到期时没有购汇或者归还美元的需求造成违约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2、公司成立外汇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作为外汇远期交易业务的日常主管机构,并设置了相应的专业岗位,由财务部牵头负责该业务,按照《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业务操作,使得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3、严格控制外汇远期交易的资金规模,外汇远期交易必须基于经营部门制订的外币收款及付款计划,公司全年外汇套期保值累计发生额限制在公司业务预测量之内,严格按照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4、公司所进行的所有远期外汇交易合约必须与明确的外销业务相对应,以切实达到符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风险收益锁定的目的;严格禁止任何金额的单向、存在风险敞口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行为,以确保交易行为的科学、合理。

七、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

(1)公司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行为是以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

(2)公司董事会提出了具体的风险控制要求;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综上,预计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行为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新界泵业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管理外汇风险,降低购汇成本,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拟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该事项须提交新界泵业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 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35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台州新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和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新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界国际贸易”)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拟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协议,协议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本公司拟为新界国际贸易就该项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5,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2011年6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新界机电”)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拟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协议,协议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本公司拟为台州新界机电就该项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2,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该议案已经本公司2011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为子公司新界国际贸易和台州新界机电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新界国际贸易系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法人代表:王建忠;注册地址: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主要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

财务及经营状况:截至2010年12月31日,新界国际贸易总资产858.51万元,净资产96.52万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3,821.58万元,净利润2.7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所审计)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台州新界机电系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人于2004年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人代表:许敏田;注册地址: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主要经营范围:清洗机、风机、振动机、电风扇、压力开关、电子元件、电动工具、电线、电缆、空压机及配件、水泵、电机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财务及经营状况: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台州新界总资产3,604.74万元,净资产2,156.49万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6,140.95万元,净利润327.9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新界国际贸易、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与台州新界机电签订的远期结售汇及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协议书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主债权的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和2,000万美元,本公司承担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本公司依法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保证按照《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并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审批,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就该担保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1.子公司新界国际贸易和台州新界机电部分业务为出口业务,为业务发展之需要,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拟与结汇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及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协议书,将有利于公司控制一定的汇率风险。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新界国际贸易和台州新界机电的发展。

2.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子公司新界国际贸易和台州新界机电自身完全有能力承担责任,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及合法的收入来源,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因此上述担保是可行的,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4.新界国际贸易为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的全资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控股子公司100%股权。本担保公平、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200万美元。若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8,2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8,200万美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7.44%(最近一期截止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78,151,284.05元);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0元,逾期担保为 0元。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31)。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36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5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1年6月15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6月15日下午14:00

二、会议地点: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9日

六、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相关协议书的议案》

3、审议《关于批准本公司为子公司台州新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担保的议案》

七、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1年6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八、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1年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2、登记地点: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6月10日下午4:00前到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九、其他事宜

1、联系人:严先发 陈秀娟

电话:0576-81670968

传真:0576-86338769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1年6月15日召开的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审议《关于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相关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审议《关于批准本公司为子公司台州新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担保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37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5月29日在股份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利用5,65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公司银行贷款。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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