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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1-023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分红派息的实施公告 2011-05-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o 每股及每10 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 o 股权登记日:2011年6 月3日(星期五 ) o 除息日:2011 年6月7日(星期二) o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6月13日(星期一)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情况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业经2011年4 月18 日召开的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11年4月19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临2011-020)。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0年度 2、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731,395,9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7,767,513.76元,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115906953.73元结转下一年度。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11年6 月3日(星期五 ) 2、除息日:2011 年6月7日(星期二)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6月13日(星期一)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1年6 月3 日(星期五) 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6月30日发布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扣代缴10%的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每10股为1.08元;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机构投资者本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每10股为1.20元。 六、咨询事项 电话:021-60850768,60850628,60850609 传真:021-62116123 联系地址:上海市平武路38 号 邮编:200052 联系人:蒋玮芳、徐以刚、郑伟中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5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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