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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1-03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1-05-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4,582,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6月3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和股本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596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0元/股。2010年6月3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8,000,000股。 2011年4月18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末公司总股本78,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该方案于2011年4月29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78,000,000股增加至101,400,0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5,400,0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盛安机电设备(深圳)有限公司、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其所持有股份做出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79号),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并上市后,国有股东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将其持有股份合计1,891,551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上述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其持有的股份合计2,459,016股。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6月3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4,582,375股,占公司总股本为34.10%。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4,582,37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1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8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情见下表: 单位:股
四、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在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达实智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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