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5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30日(星期一)上午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境铭先生。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1,759,6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023%。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现场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759,6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高向阳律师、戴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精艺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