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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1-029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1-05-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一项有关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临时提案。该临时提案由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1.24%的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5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5月7日发出《关于201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该提案于本次股东大会上获审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30日上午9:00 在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27人(其中内资股股东25人,外资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7,556,506,395股(其中内资股6,469,249,756股,外资股1,087,256,639股),占公司总股本(14,541,309,100 股)的51.97%。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景河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负责本次会议的计票工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特别决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7,551,006,395股,其中:赞成7,550,912,595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98758%;反对93,800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1242%;无弃权票。另有5,500,000股H股未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票股份数。 2、审议通过《关于用境外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的议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7,551,006,395股,其中:赞成7,546,864,395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45146%;反对4,142,000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54854%;无弃权票。另有5,500,000股H 股未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票股份数。 3、审议通过《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7,550,966,395股,其中:赞成7,471,806,395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8.951657%;反对73,160,000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968883%;弃权6,000,000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79460%;另有5,540,000股H 股未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票股份数。 (二)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普通决议案: 4、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7,556,506,395股,其中:赞成7,549,165,595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02855%;反对7,330,800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97013%;弃权10,000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0132%。 5、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7,556,506,395股,其中:赞成7,550,992,395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27030%;反对5,504,000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72838%;弃权10,000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0132%。 6、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7,556,506,395股,其中:赞成7,550,992,395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27030%;反对5,504,000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72838%;弃权10,000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0132%。 7、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7,551,006,395股,其中:赞成7,550,992,395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99815%;反对4,000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0053%;弃权10,000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0132%。另有5,500,000股H 股未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票股份数。 8、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7,551,006,395股,其中:赞成7,550,992,395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99815%;反对4,000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0053%;弃权10,000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0132%。另有5,500,000股H 股未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票股份数。 9、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7,551,120,395股,其中:赞成7,551,110,395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99868%;无反对票;弃权10,000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0132%。另有5,386,000股H 股未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票股份数。 10、审议通过《公司执行董事、监事会主席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7,551,006,395 股,其中:赞成7,549,996,395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86624%;无反对票;弃权1,010,000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13376%。另有5,500,000股H 股未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票股份数。 11、审议通过《关于不再续聘公司境外审计师及聘任公司境内审计师为2011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确认其2011年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7,551,120,395股,其中:赞成7,551,106,395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99815%;反对4,000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0053%;弃权10,000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0132%。另有5,386,000股H 股未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票股份数。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的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7,551,006,395 股,其中:赞成7,550,996,395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99.999868%;无反对票;弃权10,000股,占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0.000132%。另有5,500,000股H 股未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票股份数。 三、有关2010年度末期股息派发及转增事宜 有关A股股东的2010年度末期股息派发方式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将另行公告,敬请A股股东留意。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林涵律师、张明锋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及程序、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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