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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5-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1-02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30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君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7,0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3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提名杨君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2、审议通过了《提名李玉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3、审议通过了《提名张代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4、审议通过了《提名隋君美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5、审议通过了《提名杨东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6、审议通过了《提名邵万斌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提名赵学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2、审议通过了《提名王盛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3、审议通过了《提名张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提名王美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2、审议通过了《提名马菊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以上两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马殿云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符合"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视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贷款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曲凯、张文武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1-02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1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授权委托2人。独立董事王盛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赵学伟先生代表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张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赵学伟先生代表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杨君敏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讨论、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董事会选举杨君敏先生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赵学伟先生、独立董事张君先生和董事长杨君敏先生组成。赵学伟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盛军先生、独立董事张君先生和董事隋君美女士组成。王盛军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君先生、独立董事赵学伟先生和董事隋君美女士组成。张君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杨君敏先生、隋君美女士和独立董事赵学伟先生组成。杨君敏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董事长杨君敏先生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玉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隋君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总经理李玉林先生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隋君美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代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总经理李玉林先生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代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师恩战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总经理李玉林先生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师恩战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总经理李玉林先生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隋君美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公司副总经理师恩战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公司原董事会秘书韩振帮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指定公司副总经理师恩战先生暂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履行相关程序,选举新的董事会秘书。代行董事会秘书师恩战先生的联系方式:13905456497,0535-807088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董事长杨君敏先生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娜君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至。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学伟先生、王盛军先生、张君先生关于选举董事长及提名聘任高管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选举杨君敏先生担任董事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董事会聘任李玉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隋君美女士、张代敏先生、师恩战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隋君美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指定公司副总经理师恩战先生暂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聘任李娜君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在选举、聘任上述人员时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资料,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简历:

  杨君敏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现兼任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粉丝行业工作委员会会长,2009年被评为"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食品行业优秀企业家",2010年被山东省政府授予"山东省乡村之星"。曾任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总经理,招远市金岭金矿矿长,现任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远市君兴投资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

  杨君敏先生现在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招远金都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为1720万元,出资比例为86%。除此之外,杨君敏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且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玉林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曾任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玉林先生现在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招远金都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为23万元,出资比例为1.15%。除此之外,李玉林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且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隋君美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曾任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主管会计,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隋君美女士现在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招远金都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为23万元,出资比例为1.15%。除此之外,隋君美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且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代敏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代敏先生现在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招远金都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为21万元,出资比例为1.05%。除此之外,张代敏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且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赵学伟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招远市大河金矿,招远市道头律师服务所律师,招远市玲珑律师事务所律师,招远市金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止目前,赵学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王盛军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大连公司,大连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辽宁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颐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北京创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截止目前,王盛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张君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南京交通技术学校教师,江苏兴良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江苏德永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江苏天宁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现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

  截止目前,张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师恩战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国日报记者、齐鲁晚报记者、蓬莱日报记者,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

  截至目前,师恩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娜君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办公室科员、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科员、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李娜君女士现在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招远金都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为4万元,出资比例为0.20%。除此之外,李娜君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且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1-026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1年5月28日,公司职工马殿云女士被推举为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简历:

  马殿云女士,1963年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代班长,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质量总监、品质管理部部长,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质量总监、品质管理部部长。

  马殿云女士在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招远金都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为8万元,出资比例为0.40%。除此之外,马殿云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且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1-027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三名监事均参与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王美荣女士为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简历:

  王美荣女士,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分厂厂长,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烟台金华粉丝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美荣女士在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招远金都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为8万元,出资比例为0.40%。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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