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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8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公告 2011-06-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4月13日和2011年5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了《皖通科技:关于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1-020)和《皖通科技:关于项目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1-025);2011年5月26日,本公司与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肥滨湖新区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一期工程(项目编号:2011CGHZ0116)合同协议书。 一、合同风险的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2、合同工期:60天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作为工程预付款,以后每月按工程量的80%支付,累计支付到工程合同价款的80%时,停止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95%,余款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支付完毕。 4、本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经合肥市国资委2007年第二次全委会研究决定,于2007年3月16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全面承担合肥市滨湖新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及功能性公益性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环境治理,整理及熟化经营土地,环保景观建设、旅游开发、房地产开发。 2010年本公司与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无交易。本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发包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合肥滨湖新区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一期工程 3、合同总金额:48,659,662.00元(肆仟捌佰陆拾伍万玖仟陆佰陆拾贰元整)。 4、工期:60天 5、合同签署时间:2011年5月26日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项目进度,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项目合同金额占公司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6.77%。 2、合同不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中介机构的意见: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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