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机电 公告编号:2011–022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无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1日在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171,828,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0%。 (三)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各议案详细内容可见2011年4月30日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年5月17日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1年5月25日刊登的《关于签订<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机电 公告编号:2011–023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马鞍山科达洁能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清洁煤制气项目 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马鞍山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科达洁能”,公司持股68.44%)于2011年6月1日与鄂尔多斯市兴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辉能源”)签订了清洁煤制气项目成套设备、技术及工程管理框架协议。本协议涉及总金额约为7,490万元人民币。 一、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时间 该协议签署时间为2011年6月1日 2、协议双方当事人 买方:鄂尔多斯市兴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卖方:马鞍山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3、协议标的 马鞍山科达洁能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向鄂尔多斯市兴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建设3*10000Nm3/h(KJFL10型)清洁煤气化成套装置一套。 4、协议金额 协议累计总金额约为7,490万元人民币,正式价格需待实地考察初步设计完成后,双方重新签订正式合同确认。 5、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1)协议签订后7日内兴辉能源向马鞍山科达洁能支付218万元人民币作为前期初步设计的启动资金。 (2)经马鞍山科达洁能初步设计完成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 6、交货时间 兴辉能源具备施工进场条件后,180天内完成成套设备的安装工作。 7、协议生效 协议自马鞍山科达洁能收到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兴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雄载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19号街坊 经营范围:能源开采技术咨询服务、陶土销售。 三、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将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清洁煤气化业务的稳定发展和市场推广产生积极影响。 四、协议履行的风险提示 1、如因马鞍山科达洁能原因出现违约责任现象时,马鞍山科达洁能存在需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的风险。 2、如兴辉能源出现违约责任现象时,马鞍山科达洁能存在产品销售收入不能确认或部分确认的潜在风险。 五、备查文件 鄂尔多斯市兴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清洁煤制气项目成套设备、技术及工程管理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