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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9 证券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11-019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1-06-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或转增比例及每股分配或转增比例 单位:股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除息)日:2011年6月9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经2011年4月15日在北京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4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0年度 (二) 发放范围: 股权登记日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1,423,090,7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转增3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共计派发股利142,309,074.60元。实施后总股本为1,850,017,970股,增加426,927,224股。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二) 除权(除息)日:2011年6月9日 (三)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四) 现金红利发放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6月8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0.9元人民币。如相关QFII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相关股东可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分派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 六、 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七、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 1,850,017,970股摊薄计算的2010年度每股收益为0.61元。 八、 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柳荫公园南街1号 2.咨询机构: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事务部 3.咨询电话:010-84117017 传真:010-84110489 九、 备查文件目录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其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1年6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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