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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1-13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6-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6月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赵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1,092,5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投票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证范围内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散剂、口服剂、合剂、酒剂、酊剂、煎膏剂、糖浆剂、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销售;许可证范围内的桶装饮用矿化水的生产、销售;医药科技技术咨询服务。" 现修改第十三条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证范围内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丸、浓缩丸)、酒剂、酊剂、散剂、煎膏剂、糖浆剂、口服液、合剂;医药科技技术咨询服务"。 表决结果:91,092,580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的章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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