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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创智重整计划获批要求重组方注资超20亿 2011-06-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ST创智(000787)公告,公司管理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6月2日收到深圳中院于2011年5月27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并批准《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据公告,*ST创智目前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从根本上挽救创智科技,在对创智科技进行债务重组、减轻债务负担的基础上,必须引进重组方并通过重组方向创智科技注入具有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使创智科技获得重生。 重组方受让相应部分让渡股票,必须承诺在后续重组工作中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向创智科技注入评估价值不少于20亿元且未来三年每年净利润不低于2.5亿元的资产,且该类资产应当符合证券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另外,重组方须无偿提供不少于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用于维持创智科技自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之日至资产注入完成前所必要的运营、管理费用,支付重整费用,以及偿还债权所需的资金。同时应承诺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但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仍能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比例获得清偿。 据悉,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6个月,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计算。重整计划执行人应当在此期限内,严格依照规定向债权人履行完毕清偿义务。 (文泰)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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