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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16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转增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 单位:股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除息)日:2011年6月13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一、通过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2011年5月25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1年5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0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至2011年6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 本次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99,322,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实施后总股本为1,598,645,500股,增加799,322,750股。 根据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大华审字[2011] 2466号”审计报告,公司(母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645,021,211.0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17,524,796.61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2,503,585.5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公司将不进行利润分配。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2,529,431,426.69元。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99,322,7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598,645,500股,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730,108,676.69元。 三、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二) 除权(除息)日:2011年6月13日 (三)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6月10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于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七、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 1,598,645,500股摊薄计算的2010年度每股收益为0.485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1-3350092 传真:0471-3601621 地址: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金山大道1号 邮编:010110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1年6月2日 股票简称:伊利股份 股票代码:600887 公告编号:临2011-17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1年5月25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99,322,7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598,645,500股。公司以2011年6月10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公司于2011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股份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股
依据《期权计划》,公司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增发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项,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以及相应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截止本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前未行权期权数量为77,298,436份,行权价格为10.04元。依据《期权计划》,本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1、期权数量按照下列公式调整: Q=Q0×(1+R) 其中: Q——为调整后的期权数量 Q0——为调整前的期权数量 R——为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比例 则: Q=77298436×(1+1)=154596872份 2、期权行权价格按照下列公式调整: P=P0÷(1+R) 其中: 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R——为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比例 则: P=10.04÷(1+1)=5.02元 本次调整后,公司未行权期权数量调整为154,596,872份,行权价格调整为5.02元,激励对象享有的期权份数也做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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