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1-25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2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邰正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163.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股份权总数的59.2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瑞慈(马鞍山)传动机械有限公司79.34%股权的议案》: 同意6163.6万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公司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陈晓玲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公告编号:2011-26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1年04月18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1.8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06月0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06月10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1年06月0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0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18号 咨询联系人:黄东保、董吴霞 咨询电话:0555-2229303 传真电话:0555-2229303 安徽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