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1-23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价调整的公告 2011-06-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安徽省物价局皖价商【2011】93号《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告如下: 一、《通知》中涉及到本公司的主要内容 1、调整统调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我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2分钱(含电网支付的2厘),调整后的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18元;低于调整后标杆上网电价的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统一上调至标杆上网电价;高于调整后标杆上网电价的发电机组,上网电价不作调整。 2、《通知》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其中,全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中电网支付的每千瓦2厘钱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电价调整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控股发电企业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发电机组、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3#机组上网电价上调2厘钱/千瓦时;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5机组、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4、#5机组上网电价上调2分钱/千瓦时。 经初步预测,上述电价调整预计将增加公司2011年度发电收入1.11亿元。 此次电价调整有利于缓解本公司由于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引起的成本压力,但仍无法解决本公司面临的煤炭价格上涨所带来的压力。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