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1-01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6月1日上午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借款期限为壹年,借款利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从第二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如公司提前还款,将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该笔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填先生、张海霞女士、刘亚萍女士回避了本议案表决,该项议案需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1年6月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1-018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投资集团”)借款1.5?亿元人民币(借款利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从第二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利率执行。),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步步高投资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1年6月1日,公司董事会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填、张海霞、刘亚萍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借款合同》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此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介绍 步步高投资集团 成立时间:2003年2月20日 注册资本:11,767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海霞 注册地:湘潭市岳塘区荷塘乡政府办公楼2楼东头 经营范围:投资商业;普通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物业管理;仓储保管;商品配送;农副产品加工;政策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以上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步步高投资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54,352.61万元,净资产为156,848.54万元,营业收入677,324.31万元,净利润为14,815.63万元。 2、关联关系 步步高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150,504,156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5.668%。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借款1.5?亿元人民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从第二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四、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及用途:步步高投资集团同意借款人民币1.5亿元给公司,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2、借款期限:一年。 3、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从第二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公司如提前还款,将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4、还款:公司应于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备足资金并自行转款还借。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借款人民币1.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步步高投资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1-019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1年6月21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7日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6月21日上午9:30 (五)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6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15:00至2011年6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韶山西路30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会议室。 (七)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办法: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上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如果股东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股东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核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而导致的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对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八)提示公告: 本次会议召开前,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指定的报刊上刊登一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公告,公告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6月17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11年6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西路30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31---52322 517 传真:0731---52339 867 联系人:师茜、苏辉杰 五、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1: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股东可根据本次会议网络投票专用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进行投票,其中申报价格代表本次会议议案,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6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一)投票流程 1、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为公司挂牌一只投票证券,本公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二)投票操作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步步高”A股的投资者,投票操作举例如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步步高”A股的投资者,对本公司议案1投赞成票,则其申报如下:
2、股权登记日持有“步步高”A股的投资者,对本公司议案1投反对票或是弃权票,则对应的申报股数为2股或3股。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15:00至2011年6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股东身份认证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投票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能纳入表决统计。 四、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个人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1-020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6月2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投资集团”)的有关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告知公司其增持计划已增持完毕。现将有关步步高投资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步步高投资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情况 2010年6月7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的通知,2010年6月4日,步步高投资集团增持了公司13,133股股票,平均价格21.800元,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048%。计划自2010年6月4日起一年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10-011号公告。 201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的通知,步步高投资集团按照后续增持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比例已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步步高投资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703,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 2010年12月31日,步步高投资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47,808,2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709%。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10-023号公告。 截至2011年6月2日,步步高投资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票5,399,5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7%。步步高投资集团共计持有公司150,504,156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5.668%。 步步高投资集团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规定。持股30%以上的公司股东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步步高投资集团履行承诺情况 步步高投资集团严格履行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其他情况 步步高投资集团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决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以简易程序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