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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1-38 关于控股子公司受让两家石油公司 股权的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背景 公司2010年顺利实施了对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公司和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公司仍间接持有煤焦化公司及所属煤矿30%股权),目前公司已收到本次重组的首期股权转让款10.521亿元,其中1.2亿元用于公司2010年实施的2009年度现金分红,余款均以现金方式存于公司银行账户中,截至2011年5月20日,公司现金余额9.73亿元。这为公司在能源业务领域投资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公司将继续依托本地丰富的油气、煤炭等优势资源,通过加大对油气、矿产等行业上下游的投资,做大做强公司的能源产业。 二、投资概述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成品油销售终端,2011年5月26日,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县石油燃料有限公司与自然人林永兴和郑文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中油化工将受让自然人林永兴持有的吐鲁番市长盛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盛公司”)67%股权,受让价格为991.6万元,乌鲁木齐县石油燃料有限公司受让郑文兴持有的长盛公司33%股权,受让价格为488.4万元。 2011年6月1日,中油化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县石油燃料有限公司与自然人郑光华和林金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中油化工将受让自然人郑光华持有的昌吉市星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方公司”)67%股权,受让价格为871万元,乌鲁木齐县石油燃料有限公司受让林金河持有的星方公司33%股权,受让价格为429万元。 上述收购事项在公司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不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上述交易均为非关联交易。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收购吐鲁番市长盛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情况介绍 (一)交易方介绍 林永兴,男,住址乌鲁木齐市幸福路人园大厦,持有长盛公司67%股权,为长盛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郑文兴,男,住址乌鲁木齐市幸福路人园大厦,持有长盛公司33%股权,任长盛公司监事。 (二)交易标的介绍 1、吐鲁番市长盛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注册地吐鲁番市,法定代表人林永兴,经营范围成品油零售、润滑油零售。 公司股权结构为自然人林永兴持有67%,郑文兴持有33%的股权。 长盛公司主要以加油站经营为主,在注册地拥有一座加油站,11个储油罐。加油站经营资质齐全,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目前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在办理年检。 2、房产和土地情况,拥有8000㎡经营办公用地,房屋建筑面积约2349㎡。 3、经营情况,截止201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44.47万元,净资产435.20万元;截止2011年4月30日,资产总额537.44万元,净资产452万元。 (三)协议主要内容 1、中油化工受让自然人林永兴持有的长盛公司67%股权,受让价格991.6万元;乌鲁木齐县石油燃料有限公司受让自然人郑文兴持有的长盛公司33%股股权,受让价格为488.4万元。 2、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 3、转让方和标的公司均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各方应相互配合,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包括章程修改)所需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4、标的公司基于双方交接前的事实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全部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 四、收购昌吉市星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情况介绍 (一)交易方介绍 郑光华,男,住址福建省福清市龙田镇南山村,为星方公司控股股东,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林金河,男,住址福建省福清市田镇后面村,为星方公司股东,任该公司监事。 (二)交易标的介绍 1、昌吉市星方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住所昌吉市乌伊西路,法定代表人郑信恩,经营范围零售汽油、柴油;零售润滑油;橡胶制品、汽车配件,日用百货;汽车美容服务。 公司股权结构为自然人郑光华持有67%,林金河持有33%的股权。 星方公司主要以加油站经营为主,在注册地拥有一座加油站,8个储油罐,公司各类经营资质齐全,拥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目前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在年检之中。 2、星方公司拥有6807㎡经营办公用地,房屋建筑面积约3130㎡。 3、截止2010年12月31日,星方公司资产总额798.13万元,净资产152.83万元;截止2011年4月30日,资产总额798.90万元,净资产154.52万元。 (三)协议主要内容 1、中油化工受让自然人郑光华持有的星方公司67%股权,受让价格871万元;乌鲁木齐县石油燃料有限公司受让自然人林金河持有的星方公司33%股股权,受让价格为429万元。 2、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 3、转让方和标的公司均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各方应相互配合,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包括章程修改)所需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4、标的公司基于双方交接前的事实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全部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 五、定价依据: 上述收购事项,交易双方均根据平等互利原则,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 六、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收购后,将对上述两公司原有高管人员进行调整, 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将不再该公司担任高管职务;收购后,长盛公司和星方公司将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为中油化工自有资金。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收购的两家石油公司,分别在国道G312线和乌伊公路拥有加油站和成品油储运、零售设施。312国道和乌伊公路为新疆地区重要交通道路,车流量和市场需求量较大。本次收购,是对公司成品油销售终端网络的有力补充,预计将年增加汽柴油销售量1.2万吨,增加销售收入1亿元,有效地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今后公司将继续以乌鲁木齐为中心,逐步向全疆扩展,做大成品油销售终端业务。 风险因素:目前国内成品油货源供应渠道有限,对公司成品油销售终端业务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公司已与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利用自有的油品仓储、运输业务,确保销售终端的油品供应;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开拓能源投资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中昊泰睿投资有限公司与深海石油天然气(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书》,以期完成在中亚的油田收购项目,目前三方已进入全面了解、沟通阶段,为此,公司已做好了投资计划和资金的安排,若此次投资成功,可从源头解决公司原油瓶颈,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油品产业链,提高公司竞争力。 本公司除已公告的投资事项外,无其他投资,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公告,注意市场投资风险。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3日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1-3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1年4月20日召开的 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1,139,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36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6月10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1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四、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11楼G座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顾君珍 咨询电话:0991-5854232 传真电话:0991-2861579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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