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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2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2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发展后劲和可持续发展的潜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调查研究,拟在目前公司以房地产经营为主、电力生产为辅的经营格局下,增加经营范围,进行矿产资源的投资、开采等业务( 具体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矿产资源业务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拟对《章程》进行相应修改。《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投资建设电厂、电站,电力生产,蒸气热供应,自产产品出口和生产所需设备、原辅材料进口;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煤炭、汽车零部件的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的出租和销售;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室内装饰;矿产资源的投资、开采。 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经营范围增加的具体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一年的议案》 公司于2009 年8月10日召开了200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重组事项于2009年12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并获有条件通过,但尚未取得重组的核准文件。2010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12个月至2011年8月9日。 鉴于考虑到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董事会同意再次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12个月至2012年8月9日。 按近期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说法,目前证监会仍延续现行政策规定,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并购重组申请。针对此前已受理的房地产并购重组申请存量就面临处理和消化的问题,相关司局建立协调机制,并于2010年9月将已经受理的房地产类重组申请(包括之前已经重组委审核通过的项目)全部移交国土资源部核查。上述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5票,无反对和弃权票(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伟光、杨竞雄、彭军、李光焱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期限一年的议案》 重组事项于2009年12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并获有条件通过,但尚未取得重组的核准文件。2010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期限的议案》,同意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期限的决议有效期12个月至2011年8月9日。 鉴于考虑到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董事会同意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期限的决议有效期12个月至2012年8月9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以上决议一至四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3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6月27日(星期一)上午九时三十分; 2.召开地点: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栋本公司十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 ①截止2011年6月20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听取《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再次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一年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期限一年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资料详见2011年4月8日和2011年6月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公司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东持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11年6月22日至23日,上午9时至11时半;下午3时至5时。 3.登记地点: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栋九楼本公司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电话:0754- 88857179; 2. 传真: 0754-88857179; 3. 联系人:蔡岳雄、方旭如 4.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4日 附:2010年度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11年6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在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的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列明授权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表决投票的"同意"、"反对"、"弃权"的明确指示)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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