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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1-026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参加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的董事7人,占应参加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何威明先生、姜永宏先生和钟学军先生根据公司提交的关于与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对公司与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遵循了公开、公平和诚信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决定于2011年6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六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1-027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 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11年6月3日在广州市与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天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协议》,由本公司委托奇天公司进行货物运输。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为3000万元至55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873.69万元。 奇天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奇天公司32%股份,本公司副总经理陈树旭先生在奇天公司担任董事之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奇天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在征得超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认可后,将公司《关于与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审议不涉及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的情形。该议案已于2011年6月3日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何威明先生、姜永宏先生和钟学军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奇天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三)2011年初至披露日与奇天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06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奇天公司工商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广州市;住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62号324 房;法定代表人:段容文;注册资本:500万元;税务登记证号码:粤国税字440100679708506号、粤地税字440106679708506号,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运、装卸、仓储;货物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等等;主要股东为广州市嘉诚运输有限公司占有该公司68%股份,本公司占有该公司32%股份。奇天公司2010年末总资产为907万元,净资产为726 万元,2010年度净利润为199万元。2011年3月末,奇天公司总资产为1741万元,净资产为798万元,2011年1-3月营业收入1098万元,净利润为72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奇天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奇天公司32%股份,本公司副总经理陈树旭先生在奇天公司担任董事之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奇天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奇天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奇天公司货运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认为奇天公司应具备履约能力。 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2011年全年与奇天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3000万元至5500万元之间。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奇天公司于2011年6月3日在广州签订《货物运输协议》,由本公司委托奇天公司进行货物运输。 1. 交易标的:本公司委托奇天公司进行物流配送,配送的货物包括本公司所生产和经营的洗涤用品(包括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洁厕精、漂渍液、碧洁亮等)之一种或者多种以及化工材料或包装材料等。 2.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经向几家货运商进行询价和了解货运能力情况,根据货运商报价情况,选择与具有价格优势及货运能力较强的奇天公司进行交易,并根据奇天公司的报价,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定具体的交易价格。 具体到各城市的运输费用按协议附件执行,若有新增地点,其运输时间和运输费用则按已签合同上距离相近地点的价格双方商定;当运输市场出现价格波动较大时,运输单价的调整必须经过双方的协商确认后才能实施。 根据双方协定,工业成品公路运输单价在0.45-2.25元/吨.公里之间,日用产品公路运输广州至省内各地运输单价在0.34-3.33元/吨.公里之间,广州至广西各地在0.30-0.69元/吨.公里,韶关至广西各地在0.29-1.08元/吨.公里, 广州至省外其他地方在0.22-1.29元/吨.公里之间,韶关至省外其他地方在0.28-1.96元/吨.公里之间,韶关至省内各地在0.30-0.89元/吨.公里,徐州至周边城市在0.31-1.58元/吨.公里之间;船运至各地价格在3554-11900元/柜之间;铁路运输至各地价格在15330-45750元/整车之间。预计全年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至5500万元之间。 3.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运费每月结算一次,由本公司出具运费结算表,经双方核对无误后,奇天公司将运输发票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于每月25日前将上月所有费用以划款形式支付给奇天公司。 4. 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若双方没有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以后亦同。否则,本协议将按期自动终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产品需要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货物运输服务,与奇天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协议,委托其对本公司产品进行道路货运服务是基于本公司对奇天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了解,其服务质量、价格等符合公司的要求,所以,本公司选择与奇天公司进行交易。预计上述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 上述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上述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时,没有董事为关联董事,该议案审议不涉及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的情形。该议案已于2011年6月3日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在征得超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认可后,将公司《关于与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何威明先生、姜永宏先生和钟学军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奇天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本公司与奇天公司签订的货物运输协议; 2.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六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1-028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会议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日期及时间:2010年6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30时,会期半天。 3. 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 4. 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审议公司《关于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6. 审议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审议公司《关于与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审议公司《关于向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审议公司《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轻纺支行申请1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1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公司《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公司《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审议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4.审议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上述第1至6项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23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上述第7项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6月4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上述第8至12项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上述第13至14项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5月28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司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 其中第13项议案对董事、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将分开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通报事项:通报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1.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6月2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由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经公正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第三人的身份证。有资格但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亦可传真或函寄上述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本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在会议召开的24小时前备置于本次会议登记点——董事会秘书处。 2. 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东128 号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 登记时间:2011年6月23日~6月24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公众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事项: 1. 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东128号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2162933 或 (020)82161128-6228 传真:(020)82162986 邮编:510660 联系人:陈建斌先生、张晓敏小姐 2.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二十六次、二十九次和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和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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