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1-1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股数量为8,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69%;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6月8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08年3月,公司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438号)核准文件。2008年5月,公司以11.06元/股的价格向6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认购了其中的800万股,北京华清博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分别认购了其中的740万股、100万股、400万股、360万股、400万股。2008年5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及股份限售,2008年6月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其中清华控股所认购的800万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2008年6月4日至2011年6月3日;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2,000万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2008年6月4日至2009年6月3日。 清华控股持有的公司8,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11年6月3日限售期届满,2011年6月8日依法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情况 1、公司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票2800万股,本次解除限售清华控股所持有的800万股,其他股东所持的2000万股已于2009年6月4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本次解除限售清华控股所持有的8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锁定期限自2008年6月4日至2011年6月3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流程,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6月8日。 3、本次上市流通股份如下:
三、股份变动情况
四、清华控股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清华控股在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时承诺:在2008年5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现金中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清华控股所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未发生交易或转让,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控股股东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暂无计划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并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六、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清华控股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公司没有为清华控股提供担保;清华控股也没有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1-14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11年6月3日上午9:00; 召开地点:江西南昌市经济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公司总部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主 持 人:荣泳霖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 2、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145,767,11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9.07%;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阳明支行申请1.25 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2.5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3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支行申请0.9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申请0.8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1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0.4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申请2.25 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申请0.8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0.5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申请0.3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征街支行申请0.2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申请0.5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江西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南昌申请0.4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暨关于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4.5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逐项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1)审议通过龙大伟担任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郑成武担任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张文娟担任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何渭滨担任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吴明辉担任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王欣新担任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张蕊担任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逐项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1)审议通过朱玉杰担任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柯志强担任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4、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1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吴明辉先生、王欣新先生、卢福财先生向大会作了2010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西中律律师事务所刘文武、张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1-15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2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并于2011年6月3日下午2点在江西南昌经济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七人,实到七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龙大伟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龙大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龙大伟先生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公司原董事长荣泳霖先生不再公司任职。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根据董事长龙大伟先生提名,聘任郑成武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郑成武先生原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运营总监。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聘任许晓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裁郑成武先生提名,聘任杨邵愈先生任副总裁、张喜民先生任副总裁兼人事总监、徐东女士任副总裁、彭谦先生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高建涛先生、许晓阳先生、刘尧铣先生、庄宁先生任专务副总裁、杨永森先生、邹勇华先生任总裁助理、另聘任徐惊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聘任人员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此次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上人员均具备任职资格,同意以上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吴明辉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欣新、董事何渭滨担任委员,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张蕊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吴明辉、董事何渭滨担任委员,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王欣新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蕊、董事张文娟担任委员,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长龙大伟担任主任委员,董事兼总裁郑成武、独立董事吴明辉担任委员,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津贴合理,同意以上议案。 此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薪酬合理,同意以上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批权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4日 简历: 龙大伟先生,1963年9月,男,研究员,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毕业。曾任清华大学校团委副书记、校三联试验工厂厂长、清华大学企业集团副总裁、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并兼任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成武先生,1969年5月,男,硕士,清华大学反应堆工程、工商管理专业毕业。曾任清华大学企业集团项目经理,清华大学企业集团总裁办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北京华控通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诚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专务副总裁等、副总裁兼运营总监。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邵愈先生,1953年1月,男,高级工程师,中央党校毕业。曾任中国驻扎伊尔大使馆专家,清华大学武装部副部长、部长,学生部副部长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喜民先生,1963年2月,男,研究员,博士,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毕业。曾任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总裁,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党工委书记兼副总裁、人事总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东女士,1964年2月,女,硕士,清华大学化学系毕业。曾任清华大学校团委副书记,清华大学企业集团党委副书记、企管部部长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截止公告日,持有本公司股票5,427股。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谦先生,1970年1月,男,硕士,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曾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运营总监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建涛先生,1964年6月,男,硕士,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毕业。曾任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总经理助理,诚志京鹰汽车新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专务副总裁,截止公告日,持有本公司股票4,345股。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晓阳先生,1970年1月,男,硕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毕业。曾任清华方大高技术陶瓷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北京新同方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专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尧铣先生,1945年7月,男,本科,江西农业大学毕业。曾任江西省贵溪市市委书记、贵溪市人大主任,鹰潭市市委委员、鹰潭市副市长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专务副总裁,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庄宁先生,1962年12月,男,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教授。曾任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副主任,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启迪(江西)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专务副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永森先生,1964年5月,男,博士,副教授,四川大学毕业。曾任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副教授,北京清华视清汽车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西京鹰汽车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副董事长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邹勇华先生,1970年9月,男,会计师,硕士,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毕业。曾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经理,审计法务部副总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1-16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2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并于2011年6月3日下午在江西南昌经济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朱玉杰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朱玉杰先生继续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2011年6月4日 简历: 朱玉杰先生,1969年4月,男,清华大学经济学博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中国金融协会金融工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1-1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3月24日,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1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0.4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全资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征街支行申请0.2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2011年6月3日,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94,704.03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6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珠海国际科技大厦1403; 法定代表人:邹勇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商业批发、零售;批发、零售:三类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医用超音仪及有关设备、二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设备、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粮食的批发;危险化学品的批发;煤炭批发经营。 关联关系: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又一期(未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2、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年4月18日; 注册资本; 6,100万元; 注册地址: 新石北路362号;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液晶电子、信息功能材料产品的生产、销售;相关技术材料、产品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电子功能材料和期间的生产设备、辅助材料、试剂销售(法律、法规规定需专项审批的,在未批准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又一期(未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1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1亿。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0.4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金额:0.4亿。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征街支行申请0.2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0.2亿。 四、董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与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为其提供担保在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为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对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以上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1年度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子公司的发展;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总额94,704.03万元(含以上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42%,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 2、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4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