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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11-031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6月3 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昌乐县开发区大沂路北段山东矿机集团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主持人:董事长赵笃学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名,代表股份168,417,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8%,占公司总股本的63.08%。 (三)公司7名董事(两名董事出差)、3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田军、刘志慧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收购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8,417,30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68,417,3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田军律师、刘志慧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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