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西北化工 公告编号:2011-012 关于非流通股股东管理层和公司管理层增持股份解除锁定的提示性公告 2011-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 年6月2 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6 年6月12 日正式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复牌。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管理层和公司管理层12名管理人员做出如下增持股份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公司股票复牌后的两个月内,如公司A 股股票价格低于每股1.80 元,非流通股股东管理层和公司管理层将通过交易所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40 万股-60 万股(上下限均含本数),直至公司股价不低于每股1.80 元或增持股票数量达到上述区间。所增持的股份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禁售期限和数量的规定。 2006年6月7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公司12名管理层人员委托公司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社会公众股股份账户冻结申请》,委托申请对12名管理人员账户予以冻结,并在华龙证券静宁路营业部开户并注入相应资金以确保增持承诺实施。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复牌之日 (即2006年6月12日)起至至公司股改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即至2006 年8月13日),公司股价在1.89元-2.70元区间,未触发非流通股股东管理层和公司管理层承诺的每股低于1.80元时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40 万股-60 万股(上下限均含本数)的条件;相关承诺人也未在承诺期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在之后满足解锁条件时,以上有增持承诺的管理层未委托本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相关账户解除锁定的申请。 2009年7月4日,非流通股股东西北油漆厂委托公司董事会依法办理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手续并发布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详见2009年7月4日西北化工2009-015号公告)。 2009年5月25日,本公司已离任董事张京保先生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15098股;2011年2月22日,本公司已离任董事杨建忠先生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9100股,以上增持股份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锁定。目前,非流通股股东管理层和公司管理层委托本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解除有股改承诺限售条件增持股份的锁定,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自2011 年6月7日起,张京保先生增持的本公司15098股流通股、杨建忠先生增持的本公司9100股流通股可以上市交易。其他非流通股股东管理层和公司管理层账户也同时解除有股改承诺限售条件的锁定,以上股份其他被冻结或锁定的状态不因本次解除锁定而变化。 非流通股股东管理层和公司管理层增持股份解除锁定后,公司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在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等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