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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1-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6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按《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利息折合为基金份额。为方便上市交易,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并计入基金财产。按此规则,利息59,530.17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55,268.00份,折算差额人民币4,262.17元计入基金财产。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若其后基金申请上市,上市期间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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