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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仓佣金支出应规范

2011-06-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吴清桦

  证券时报记者 吴清桦

  基金分仓佣金收入是券商讳莫如深的话题。券商的基金分仓具体倍数,已成为各公司的商业机密,不会主动向别人提及。而由此引发的基金分仓佣金支出的规范问题则需要进行探讨。

  基金分仓佣金一个公开的说法是花钱购买券商研究所的服务。部分实力雄厚的大券商为基金提供研究服务,其研究实力被基金公司看重,并借此获得基金分仓收入。但是,大部分中小券商获取的基金佣金分仓收入,不再与研究报告的质量直接挂钩,而取决于券商营业网点对该基金的销售规模。实力较弱的券商研究所给基金公司发的报告,基金经理往往不看,这类研究所形同虚设。

  在以研究换佣金的交易中,基金买到的商品如研究报告,其实价值并不大,基金真正看重的是券商能卖出多少基金份额。基金支付的佣金,有多少是为了酬谢券商代销基金而专门进行换仓交易产生的,又有多少是因为基金投资必须进行换仓交易而产生的,第三方难以考证,这只有基金经理才清楚。

  基金作为买方购买商品支付的费用便是基金分仓佣金,该费用将从基金成本中扣除,因此,真正为基金代销买单的是基民。因此,许多人质疑,基民是否有责任为基金销售买单。

  实际上,监管层2004年出台的《关于规范近期基金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不得利用基金资产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为扩大基金销售量为证券公司交易席位承诺交易量。

  从目前仍旧大行其道的与代销挂钩的基金分仓来看,这个规定似乎效用不大。规范基金分仓费用,恐怕不仅需要一纸规定,还需要监管层对基金换仓交易的持续监督,针对换仓交易是否为必要性交易——换仓的理由、换仓股票持有时间等指标进行跟踪,同时提高基金自律。

  既然为券商代销付费已广为基金接受,且大部分基金采用分仓佣金的形式支付,倒不如允许基金从经营成本中直接划拨一部分费用作为营销费用。但是,对于营销费用占整个基金成本的最高比例需要进行规范和约束,避免基金为代销而大打价格战。代销基金费用、研究报告的费用应与基金分仓费用分开,都在经营成本里单独核算,既可以鼓励基金公司花钱购买好的研究报告,选择更好的代销渠道;同时,对基民来说,基金的成本运用也会更加透明,也方便监管部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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