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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1-030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6月7日上午9:30 在上海市嘉定区新勤路289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5月27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德法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提名纪德法先生、袁忠民先生、朱强华先生、蔡亮先生、陈华峰先生和纪翌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名上官晓文女士、张明玉先生和包起帆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累积投票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相关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不存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2、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7月11日上午9:30 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8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纪德法先生:男,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51年11月出生,山东工业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研究生,北京大学EMBA,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68年—1974年就职于江苏省盐城动力机厂;1974年—1986年就职于江苏连云港化工矿山设计院;1986年—1988年山东工业大学学习工业自动化专业;1988年—1992年就职于上海市轻建房屋设备厂担任主任工程师;1992年—1995年就职于上海浦东时达电梯控制技术开发部担任总经理;1995年—2008年8月担任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8月5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在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举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纪德法先生目前担任的社会职务有: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合会执委,上海市商会副会长,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嘉定区工商联合会主席。

纪德法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42,932,865股,占总股本21.4664325%;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袁忠民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10月出生,上海工业大学本科毕业,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3年—1995年担任上海卢湾区业余大学讲师,1995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2008年8月5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在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袁忠民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14,435,430股,占总股本7.217715%;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强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11月出生,中专学历。1974年—1982年就职于上海石化总厂塑料厂动力车间;1982年—1995年就职于上海市轻建房屋设备厂;1995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2008年8月5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朱强华目前还担任本公司制造中心代总监兼合同执行部经理。

朱强华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14,435,430股,占总股本7.217715%;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蔡亮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月出生,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1995年—1997年就职于上海金机集团担任工程师;1997年—2008年8月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历任开发工程师、开发部经理、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等职; 2008年8月5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蔡亮目前还担任本公司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蔡亮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3,486,825股,占总股本1.7434125%;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华峰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7年—2003年就职于迅达电梯有限公司,历任经营科科长、分公司总经理;2004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2008年9月1日,在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陈华峰先生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陈华峰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453,165股,占总股本0.2265825%;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纪翌女士:女,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77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5年—2009年期间曾在三井物产(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工作。

纪翌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纪德法先生之女,同为实际控制人;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14,077,200股,占总股本7.0386%;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包起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1年2月2日出生,1968年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武汉理工大学物流技术与装备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港第四装卸区机修车间副主任、上海港木材装卸公司科技工艺科长、上海港南浦港务公司技术副经理、上海港龙吴港务公司经理、上海起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港务局副局长、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现为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包起帆同志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上官晓文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8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副教授。1982年—1992年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教育学院担任讲师;1992年—2007年于上海市静安区业余大学担任经济管理系主任,副教授;2007年起于上海金融学院会计学院担任审计系主任,副教授。2008年8月5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上官晓文女士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明玉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8月出生,华中理工大学毕业,博士,教授。2003年—2005年于青岛大学担任副教授;2005年—2007年于南开大学从事博士后工作;2007年起担任北京交通大学教授。2008年8月5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张明玉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1-031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7日上午11:00 在上海市嘉定区新勤路289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5月27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胜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彭胜国先生、钟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累积投票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相关监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名赞成,占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上述监事候选人中,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亦不存在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6月8日

附件:

彭胜国先生简历如下:

彭胜国,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9月出生,南昌大学本科毕业。1996年—1999年就职于上海崇友电梯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主任;1999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2008年8月5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三年;在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举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彭胜国先生目前还担任本公司营销中心总监。

彭胜国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532,860股,占总股本0.26643%;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斌先生简历如下:

钟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3月出生,东南大学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1996年—1998年就职于上海科杨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1998年—2001年担任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01年—2005年就职于上海科技投资公司担任投资部副经理并兼任上海嘉定民营技术密集区发展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5年—2007年就职于上海嘉定民营技术密集区发展总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07年起就职于上海科升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2008年8月5日,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三年。

钟斌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由钟斌先生担任常务副总经理的上海科升投资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892,860股,占总股本0.44643%,但钟斌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1-03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鉴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1年6月3日通过民主选举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张晋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议案》,选举张晋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将与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6月8日

附件:

张晋华女士简历如下:

张晋华,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11月出生,高中学历。1976年—1979年就职于海丰农场;1980年—1981年就职于上海文教针厂;1982年—1993年就职于上海玩具元件厂;1994年就职于上海浦东时达电梯控制技术开发部;1995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2008年8月,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担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

张晋华女士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票532,860股,占总股本0.26643%;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1-03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1年7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纪德法。

3、会议时间:2011年7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11:00。

4、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6、出席人员:

(1)于2011年7月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含职工监事)、董事会秘书。

(3)全体董事候选人(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

7、列席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公司保荐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2011年6月8日公告,相关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本次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监事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

四、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1年7月8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11年7月8日16: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邮编:200050。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86-21-52383305。

3、会议联系人:周小姐。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8日

附件: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1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纪德法   
 袁忠民   
 朱强华   
 蔡亮   
 陈华峰   
 纪翌   
 上官晓文   
 张明玉   
 包起帆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彭胜国   
 钟斌   

注: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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