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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ST圣方 证券代码:000620 公告编号:2011-024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27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1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傅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用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 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自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审议并批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经营性土地。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自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审议并批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项目公司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不含对土地储备的投资额度和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自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2012年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审议并批准如下对外担保: 1、单笔对外担保具体金额如下: (1)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单笔额度不超过8亿元; (2)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非控股及联营房地产开发公司可按实际股权比例对等提供单笔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因股权式信托融资而引入的信托公司资金在计算股比时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剔除)。 2、以上担保事项的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 3、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公司对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做出预计,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骆新都、阎小平、胡金亮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给予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各关联方之间持续发生的日常业务往来。关联方北京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具有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为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物业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关联方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为公司提供工程建设服务,有利于公司控制工程开发进度,提升工程质量;公司利用关联方作为采购平台,采购商品房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能够达到保证质量和优化成本的目的;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能够增加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因此,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实施了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综上所述,同意《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胡章鸿、李建刚、骆新都、阎小平、胡金亮进行了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聘请钟丽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11年5月12日进行了换届选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聘任钟丽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后附简历)。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6月28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7日 附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钟丽,女,汉族,1980年8月14日生,湖南醴陵人,毕业于湖南湘潭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2006年8月至2008年8月任职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酒店建设指挥部;2008年8月至2009年2月,任开心快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务专员;2009年3月至今,担任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经理、经理。2010年1月15日通过深圳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证监部门处罚,具备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
证券简称:*ST圣方 证券代码:000620 公告编号:2011-025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1年6月7日在新华联大厦五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光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持续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且各下属子公司与交易方已经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监事李光和先生依照有关规定,实施了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0620 证券简称:*ST圣方 公告编号:2011-026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运营情况,现对2011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预计如下: 一、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2. 租赁情况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介绍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上述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严格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关联方北京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具有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为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物业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 关联方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为公司提供工程建设服务,有利于公司保证工程开发进度,提升工程质量; 公司利用关联方作为采购平台,采购商品房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能够达到保证质量和优化成本的目的; 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能够增加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骆新都、阎小平、胡金亮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给予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各关联方之间持续发生的日常业务往来。关联方北京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具有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为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有利于提升公司物业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关联方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为公司提供工程建设服务,有利于公司控制工程开发进度,提升工程质量;公司利用关联方作为采购平台,采购商品房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能够达到保证质量和优化成本的目的;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能够增加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因此,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实施了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综上所述,同意《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在2011年6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胡章鸿、李建刚、骆新都、阎小平、胡金亮进行了表决。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0620 证券简称:*ST圣方 公告编号:2011-027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在2011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6月28日(星期二)上午09:30,会期半天;为保证会议按时召开,现场登记时间截至上午09:10。 (二)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24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十里堡北里28号北京丽景湾国际酒店CD厅。 (四)会议召集人: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3、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0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5、《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支付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8、《董事会议事规则》; 9、《监事会议事规则》; 1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1、《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2、《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投资额度的议案》; 13、《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对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14、《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5、《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之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c)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传真信函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道家园18号新华联大厦16层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刁月霞 联系电话:010-65857900 联系传真:010-65088900 邮政编码:100025 四、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2):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3.委托人股东帐号: 4.委托人持股数(附注3): 5.委托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6.受托人签名: 7.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8.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决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此议案放弃表决,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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