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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9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公告 2011-06-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1月22日和2011年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了《皖通科技:关于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1-005)和《皖通科技:关于项目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1-007);2011年4月19日,本公司与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签署了国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白河至安康公路机电工程AD-D04合同段合同协议书。 一、合同风险的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2、合同工期:9个月。 3、付款方式:本工程根据工程量实际完成情况按月支付工程款。在承包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和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并提交了开工预付款担保14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每月25日为支付日,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款的90%时停止支付,交工验收合格取得《交工证书》并办理完竣工结算手续后30日内扣除质量保证金一次付清余款。 4、本合同的履行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是由陕西省国资委依法行使高速公路国有资产出资人权利,委托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进行实际管理,承担陕西省高速公路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重要职能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拥有11个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机构、8个路业公司和10个经营公司。企业资产总额646.36亿元, 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2010年本公司与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无交易。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发包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承包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白河至安康公路机电工程AD-D04合同段。 3、合同总金额:肆仟柒佰陆拾贰万捌仟圆整(¥47,628,000.00元)。 4、工期:9个月。 5、合同签署时间:2011年4月19日。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项目进度,该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本年度和2012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项目合同金额占公司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6.41%。 2、合同不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中介机构的意见: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06月0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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