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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5 证券简称:罗牛山 公告编号:2011-013 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1-06-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本公告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指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青牧原公司-指海南青牧原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海口市农信社-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海口城郊农信社-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一、担保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4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2011年5月20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青牧原公司分别向海口城郊农信社和海口市农信社申请贰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和肆仟玖佰万元的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为两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4月2日和5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第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担保协议的签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1年5月21日,本公司与海口市农信社签署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青牧原公司与海口市农信社签署的海口社2011年流借(诚)字第18号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3、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肆仟玖佰万元)、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合同的生效和终止:本合同经保证人、债权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海口市农信社已向青牧原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肆仟玖佰万元。 (二)2011年5月30日,本公司与海口城郊农信社签署了《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青牧原公司与海口城郊农信社签署的海口市城郊联社2011年流借(诚)字第067号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3、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合同的生效和终止:本合同经保证人、债权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海口城郊农信社已向青牧原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 二、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16,950.00万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10,950.00万元,分别为海南高职院后勤实业有限公司担保550.00万元、为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担保1000.00万元、为青牧原公司担保4,500.00万元和4,900.00万元;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000.00万元,即为海南(潭牛)文昌鸡股份有限公司担保6,00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69%。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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