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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0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9名董事均参与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借款给珠海华冠电容器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向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容器有限公司借出资金人民币1,600万元和400万元,作为该公司扩大电容器生产线专项资金,借款期限为一年,资金占用费按还款时商业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珠海华冠电容器有限公司承诺以其自有资产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 珠海华冠电容器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注册资本5,200万元,公司持有80%股权,公司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主营业务为片式电容器、电子元器件及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757.36万元,总负债1,526.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230.53万元,资产负债率15.65%,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 1,220.13万元。 董事会认为:珠海华冠电容器有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扩大电容器生产线有利于该公司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该公司以自有资产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降低了资金回收风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运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应不断完善投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独立董事郑欢雪、李杰、张文京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率。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能有效防范风险,同意董事会关于此项议案的决议。 详见2011年6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重大资金往来控制制度 《公司重大资金往来控制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1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提高短期财务投资收益,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运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额度:一年内的任意时点上用于低风险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投资对象:银行类保本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资金来源 本项低风险银行类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日常营运的存量资金。 三、公司履行审批程序说明 本项投资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投资是在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投资于本金有保障的银行类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具有风险低的特点,到期可收回本金及最低收益和浮动收益。 公司将不断完善投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在实际操作中,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和理财产品市场情况提出投资方案,编制投资审批表经公司经营班子集体决策后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郑欢雪、李杰、张文京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率。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能有效防范风险,同意董事会关于此项议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2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给珠海华冠电容器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科技园")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分别向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电容器")提供人民币1,600 万元和400万元的借款。 一、借款事项概述 1、借款金额及期限 本公司及子公司清华科技园分别向华冠电容器提供人民币1,600 万元和400万元的借款,期限为 1 年(从资金到位时间起算),华冠电容器可根据资金情况提前还款。 2、资金主要用途 此次向华冠电容器提供的资金是作为该公司扩大电容器生产线专项资金。 3、资金占用费的收取和担保 此次借款将按还款时商业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华冠电容器一次性收取资金占用费。同时,为保护本公司及子公司清华科技园的合法权益,华冠电容器承诺以其自有资产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 二、华冠电容器基本情况 华冠电容器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注册资本5,200万元,本公司持有80%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清华科技园持有20%股权,主营业务为片式电容器、电子元器件及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0年12月31日,华冠电容器总资产9,757.36万元,总负债1,526.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230.53万元,资产负债率15.65%,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 1,220.13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华冠电容器资产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扩大电容器生产线有利于该公司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该公司以自有资产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降低了资金回收风险。 四、截至目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10年4月13日,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清华科技园,按照所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向该公司出借人民币500万元和2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98%。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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