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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1-017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8日(星期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顺景路8号龙熙温泉度假酒店举行。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本公司股份4,081,336,795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6,771,084,200股的60.28%。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董事长云公民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本次会议。 (四)本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本次会议11人;本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本次会议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注:本次会议没有补充提案和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的提案。 三、 律师见证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本次会议见证,并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1-018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8日(星期三),在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顺景路8号龙熙温泉度假酒店召开。本公司董事长云公民先生主持会议,本公司12名董事亲自,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监事会主席李晓鹏先生、监事彭兴宇先生和陈斌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包括: 一、选举云公民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陈飞虎先生和陈殿禄先生为副董事长。 二、聘任陈建华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 三、根据陈建华先生的提名,聘任钟统林先生、王文琦先生、罗小黔先生、王辉先生、彭国泉先生、邢世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存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谢云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四、聘任周连青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五、审议批准《关于成立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即同意由云公民先生、陈飞虎先生、陈殿禄先生、陈建华先生和王纪新先生组成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六、审议批准《关于成立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即同意由杨金观先生、褚玉先生、王映黎女士、王跃生先生和宁继鸣先生组成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七、审议批准《关于成立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议案》,即同意由王跃生先生、陈飞虎先生、王映黎女士、宁继鸣先生和杨金观先生组成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八、审议批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即同意在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跃生先生、宁继鸣先生、杨金观先生及王纪新先生的任职期间内,公司每年支付上述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人民币柒万元整。 九、审议批准《关于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部分授权期限由18个月变更为12个月的议案》即同意: 1.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第(十一)项,即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由“自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改为“自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所载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亦作相应调整。 2.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第(九)项,即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授权期限,由“上述第(五)至(七)项授权事宜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起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修改为“上述第(五)至(七)项授权事宜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起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其他事项不变。 十、审议批准《关于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同意就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公司根据资金需要适时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10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券,并授权任何一名执行董事或财务总监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与非公开定向债券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定向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期限、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和募集资金用途,并签署承销协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申报和发行所需文件、协议等和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根据资金需要适时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10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并在注册有效期内滚动发行,并授权任何一名执行董事或财务总监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期限、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和募集资金用途,并签署承销协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申报和发行所需文件、协议等和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1-019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8日,在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顺景路8号龙熙温泉度假酒店召开。本公司3名监事出席会议,会议合法有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李晓鹏先生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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