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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1-040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执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2011-06-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精功科技")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新能源")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监管。上述事项请参阅刊登于2011年6月4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1-038的公司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和全资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除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签署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并约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作为协定存款账户进行利息结算外,目前公司还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也签署了《协定存款合同》,约定专户作为协定存款账户进行利息结算;精功新能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支行签署了《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约定专户作为协定存款账户进行利息结算。 另外,2011年6月8日公司和精功新能源还通过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其中,公司负责实施的"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1年6月8日,包括期限6个月定期存单7,000万元,期限3个月定期存单3,000万元;精功新能源负责实施的"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搬迁暨太阳能多晶硅切片生产线技改项目"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2,5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1年6月8日,期限均为3个月。公司和精功新能源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相关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上述存单均不得质押。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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