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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1-029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1-06-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04,075,000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1年6月10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4,56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520万股,并于2008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上市时股本总额为6,080万股。 2009年6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分红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160万股。 2010年6月4日,公司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分红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8,240万股。 2011年5月24日,公司实施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转增7股,送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6,480万股。 目前,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233,043,750股,其中,控股股东澳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80,900,000股,昌正有限公司持有52,143,75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澳洋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股东昌正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其在陈锴担任公司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陈锴离职后半年内,昌正有限公司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昌正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20日增资的60万股将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1年6月1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04,07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5.9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注1:股东澳洋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180,900,000股仍处于质押状态。 注2:股东昌正有限公司持有的IPO前发行限售股份中有13,5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注3:本次昌正有限公司解除限售股份为23,175,000股,但其减持仍需遵守其在公司IPO时作出的承诺(详见本公告第二条)。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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