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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深长城 公告编号:2011-20号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6-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6月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朱新宏、谭华森、李永明、张天亮、李晓晨、宋炳新、钟鹏翼、王继中、曹叠云,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整(其中建行深圳市分行柒仟万元、建行四川省分行陆仟万元),用于天府长城滨江项目三期24号地块的开发建设,期限36个月。担保方式为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以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成都市高新区桂溪乡永安村05-(03)-167号宗地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码:成高国用(2005)第4383号]作为抵押。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为了完善员工住房福利保障体系,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本办法共八章三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管理机构与职责,企业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缴存办法,提取使用,监督检查,直属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等。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六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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