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07 股票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11-015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筹资金建设4.5代AM-OLED项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把握市场机遇,抢占市场先机,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投资建设4.5代AM-OLED项目,该项目为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拟募集资金为16亿元。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该项目的前期建设。 二、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筹资金建设AM-OLED中试线项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夯实公司4.5代AM-OLED业务的产业基础和为其提供持续的技术和人才支撑,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自筹资金3.15亿元人民币建设一条AM-OLED中试线项目。 公司董事会认为,建设AM-OLED中试线项目符合公司OLED发展战略,可迅速提升公司在产业内的龙头地位;同时该项目的建设可减少4.5代AM-OLED生产线投资的技术、产品和市场风险。 三、通过《关于与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顺公司")签署《合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彩虹(佛山)平板玻璃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玻璃公司"),投资建设8.5代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 为了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与诚顺公司签订《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合资协议》中所约定的"双方将认缴出资一次性汇入佛山玻璃公司的银行账户。"修订为"合资双方出资将分期缴纳。双方将首期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764.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8.21%,诚顺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235.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79%,其余部分由股东自佛山玻璃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四、通过《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及新产业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决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注册及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 公司采用"一次注册,分期发行"的原则,即一次注册16亿元人民币额度,先发行第一期8亿元人民币,期限1年;剩余的额度在注册期限内择机滚动发行。 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核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五、通过《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确定召开第十九次(2010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之一、二、四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707 股票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11-016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十九次(2010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6月29日上午9:30时 3、会议地址:咸阳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10年度报告》 7、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筹资金建设4.5代AM-OLED项目的议案》 9、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筹资金建设AM-OLED中试线项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6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6月28日8时至18时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陕西省咸阳市彩虹路1号)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9)33333109 传真:(029)33333852 邮编:712021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九次(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次(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注:授权人应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项议案向代理人做出投票指示;如授权人未做具体指示,则应注明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