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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11-031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6月09日下午2:00点;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6月08日-0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6月0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6月08日下午3:00-6月09日下午3:0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金业城64栋东7楼2号会议室。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名,代表公司股份31,272.8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6%。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57名,代表公司股份1,148,8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01%。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蔡展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为联营公司武汉天马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13,516,927股;弃权:10,000股;反对:350,2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788,6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8.6476%;反对3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4819%;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704%。 (二)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成都天马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13,516,927股;弃权:10,000股;反对:350,2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788,6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8.6476%;反对35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4819%;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704%。 (三)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2011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13,521,727股;弃权:10,000股;反对:345,4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793,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54%;反对34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0641%;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704%。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曾铁山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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