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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1-06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3、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二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6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6月8日~6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6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6月8日下午3:00至2011年6月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阳光乌山荣域A区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公司董事局主席林腾蛟; 6、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2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50人,代表股份247,943,0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2576%。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41,646,3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082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人,代表股份6,296,6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4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告明列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阳光城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设立信托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7,591,018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80%;反对305,520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32%;弃权46,5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501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8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受让控股股东持有的国中置业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故其所持有股份不计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之内。 表决结果为:同意6,224,479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340%;反对102,020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6019%;弃权4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0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64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2、律师姓名:陈敏、陈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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