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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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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5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致力于主业的发展,公司拟出售持有的桐庐浙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置业”)51%的股权和桐庐浙富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大厦”)30%的股权,受让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孙毅先生,双方已于2011年6月2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一)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的规定,本次交易受让方孙毅先生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41%)、董事长和总经理,构成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毅先生回避了表决, 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同意本次子公司股权出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许永斌先生、宋深海先生、吴卫国先生和郭建堂先生经过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孙毅先生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关联方)基本情况

孙毅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桐庐浙富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浙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桐庐浙富水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参股公司桐庐浙富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孙毅先生目前还担任桐庐县人大常委、桐庐县青联副主席、富春江镇人大代表、桐庐县机电协会会长。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浙富置业51%的股权和浙富大厦30%的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浙富置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桐庐浙富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桐庐县富春江镇红旗畈

注册资本:2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孙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该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02051
桐庐富春建筑机械租赁公司78039
桐庐贸强建材物资有限公司20010
 合计2,000100

2、浙富置业成立于2009年8月,在建开发项目“浙富?亲亲园”位于桐庐县城新区党校后侧。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51,85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兼容办公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93,271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80,018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13,253平方米(不包含地下室面积22,621平方米及架空层面积721平方米)。截至评估基准日,项目总体完工进度37%,预售面积73256.84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66242.82平方米,商铺7014.02平方米),预计该项目2013年12月底全部完工交付并销售完毕。目前,浙富置业已签订售房合同的房屋面积57328.32平方米,合同总金额28203.33万元,收到预收款8195.90万元。

3、截至2010年12月31日,浙富置业资产总额24,785.76万元、负债总额22,943.88万元、应收款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1,841.88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202.36万元、净利润-155.22万元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3.7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11年1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向浙富置业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时,公司公告浙富置业的净资产为4,386.99万元(未经审计),该数字与本次审计净资产数存在差异,其原因系:浙富置业于2010年取得房屋预售证,房屋开始预售,子公司财务人员将预收款计入了销售收入,并相应确认了利润,以致净资产增加,本次审计时作出相应调整,浙富置业的净资产数以本次审计数为准。

4、经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至2010年12月31日,浙富置业资产账面价值24,785.76万元,评估价值28,466.86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1,841.88万元,评估价值5,522.98万元,评估价格公允。

5、公司此次出售的浙富置业51%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或被司法查封、冻结等情况。

6、公司本次出售浙富置业51%的股权已经取得其他股东同意并获得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7、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浙富置业股份,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待相关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成后浙富置业财务报表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8、本公司历次向浙富置业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2009年9月1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向浙富置业提供525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其支付购买土地的出让金及部分流动资金,资助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该笔财务资助款按天计算利息,年利率5.31%,浙富置业于2009年12月29日归还当期利息88.59万元,2010年9月15日和16日、12月27日分别归还本金300万元、400万元和4550万元,2010年12月29日归还当期利息270.1万元,本次财务资助本息合计5608.69万元(本金5250万元,利息358.69万元)已全部归还。

公司2011年1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提供浙富置业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最终实际资助6000万元),主要用于其支付工程进度款,资助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笔财务资助款按天计算利息,年利率5.81%,浙富置业于本年2月9日和5月25日各归还本金3000万元,6月7日归还利息61.005万元,本次财务资助本息合计6061.005万元(本金6000万元,利息61.005万元)已全部归还。

除上述事项之外,本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其他情形。

(二)浙富大厦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桐庐浙富大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桐庐县富春江镇工人路1号

注册资本:35,330,000元

法定代表人:孙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筹建桐庐浙富大厦项目

该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06030
桐庐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720

曹立勇

余雪梅

353

353

10

10

 合计3,533100

2、浙富大厦成立于2007年11月,主要筹建桐庐浙富大厦项目。截至评估基准日,浙富大厦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建设已完工,总完工进度约94%。项目总占地面积8,252.00平方米,共27层,房屋地上部分实测面积为37,252.78㎡,地下层5,568.18㎡(不计入容积率),目前正在办理房产证。截至评估基准日,预售面积37128.36平方米(其中普通商务楼层27957.92平方米,商铺9170.44平方米)。浙富大厦项目部分商务楼层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预计2012年中期交付使用,预计浙富大厦项目2013年12月底全部销售完毕。截至评估基准日,浙富大厦已签订售房合同的房屋面积25523.04平方米,合同总金额12185.04万元,收到预收款5942.63万元。

3、截至2010年12月31日,浙富大厦资产总额12,127.71万元、负债总额8,767.84万元、应收款项总额0万元、净资产3,359.87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65.67万元、净利润-53.84万元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09.6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经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至2010年12月31日,浙富大厦资产账面价值12,127.71万元,评估价值14,223.86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3,359.87万元,评估价值5,456.02万元,评估价格公允。

5、公司此次出售的浙富大厦30%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或被司法查封、冻结等情况。

6、公司本次出售浙富大厦30%的股权已经取得其他股东同意并获得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7、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浙富大厦股份,浙富大厦系公司参股公司,转让其股份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8、本公司不存在向浙富大厦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或委托理财等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经资产评估后的浙富置业和浙富大厦的股权价值。

经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2010年12月31日,浙富置业的资产账面值为24,785.76万元,评估值总计28,466.86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1,841.88万元,评估值为5,522.98万元。本次交易按净资产的评估价值转让,标的公司51%的股权即2,816.72万元,本次交易价格2,816.72万元。

经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2010年12月31日,浙富大厦资产账面价值12,127.71万元,评估价值14,223.86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3,359.87万元,评估价值5,456.02万元。本次交易按净资产的评估价值转让,标的公司30%的股权即1,636.81万元,本次交易价格1,636.81万元。

综上,以上标的评估价格公允,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浙富置业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转让方: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孙 毅

2、标的名称:桐庐浙富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

3、成交金额:2,816.72万元

4、定价依据:经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的标的股权评估价值。

5、转让协议签署日期:2011 年6月2日

6、协议生效日期:《股权转让协议书》经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并经转让方(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7、转让价款及支付时间:

受让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具体支付时间为:出让方股东大会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后一周内。

8、其他

双方约定自转让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的期间内,对于目标公司因经营亏损等原因导致目标股权价值的降低或者盈利,由受让方承担责任或享受。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归出让方所有。

(二)浙富大厦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法定名称:

转让方: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孙 毅

2、标的名称:桐庐浙富大厦有限公司30%股权

3、成交金额:1,636.81万元

4、定价依据:经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的标的股权评估价值。

5、转让协议签署日期:2011 年6月2日

6、协议生效日期:《股权转让协议书》经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并经转让方(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7、转让价款及支付时间:

受让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具体支付时间为:出让方股东大会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后一周内。

8、其他

双方约定自转让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的期间内,对于目标公司因经营亏损等原因导致目标股权价值的降低或者盈利,由受让方承担责任或享受。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归出让方所有。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浙富置业和浙富大厦自成立以来与本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上一直独立分开,此次股权转让不会产生人员安置等遗留问题。公司本次出售股权所获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研发投入。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立足于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的主业发展,在当前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日益趋严的形势下,出售浙富置业和浙富大厦的股权对公司集中精力拓展主业以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此外,本次浙富置业股权转让价格为2816.72万元,较公司初始投资额1020万元,溢价176.15%,投资收益为1796.72万元;浙富大厦股权转让价格为1636.81万元,较公司初始投资额1060万元,溢价54.42%,投资收益为576.81万元。两项合计影响当期收益增加2373.53万元。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孙毅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零。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宋深海先生、许永斌先生、郭建堂先生和吴卫国先生事前审阅了董事会向其提供的《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全面了解情况后,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主要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控股股东孙毅先生之间的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法定程序,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其他

公司对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理,评估机构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评估机构收益法估值模型、自由现金流量、收益期限、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合理,评估结论公平、合理。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浙富置业股权转让协议

4、浙富大厦股权转让协议

5、浙富置业2010年度审计报告

6、浙富大厦2010年度审计报告

7、浙富置业资产评估报告书

8、浙富大厦资产评估报告书

9、浙富置业资产评估说明

10、浙富大厦资产评估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6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

2)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6月23日—6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6月23日15:00至2011年6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桐庐县富春江镇红旗畈工业功能区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1 年6 月20 日。

6、出席对象:

1) 截止2011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7、公司将于2011 年6月21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出售浙富置业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出售浙富大厦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6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571-69969128),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1 年6月2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桐庐县富春江镇红旗畈工业功能区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66;投票简称:“浙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对应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100.00
议案一:《关于公司出售浙富置业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0
议案二:《关于公司出售浙富大厦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0

3)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投票举例

1) 股权登记日持有 “浙富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266买入100.00元1股

2)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266买入1.00元1股
362266买入2.00元3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6月23日15:00至2011年6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71-69969188,联系人:汪玲、张洲军。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一:回执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回执

回 执

截至2011年6月2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 “浙富股份” (002266)股票 股,拟参加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投票代码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议案一:《关于公司出售浙富置业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出售浙富大厦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266 股票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4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富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5月27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1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12人,实际参加董事1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浙富置业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会议以 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浙富大厦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两项议案均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孙毅先生回避表决,其余11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以上两项议案均需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会议以 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6月24日下午14:30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11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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