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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1---02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011-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重要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年度 1、会计政策变更、重要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年度为2008年度和2009年度;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重要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2008年度和200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更正后的2008年度和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审计报告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 (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的基本情况 1、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如下: (1)我公司2009年度报告披露“惠州市亿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亿能”)引入战略投资者,本公司降低持股比例,丧失控制权,未将其纳入合并”。2010年7月,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核查认为:我公司实质上并未丧失对其控制权,本年应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已一并调整。同时对惠州亿能2009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调整相应减少净利润2,130,223.92元,减少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82,875.53元。 (2)2004年末公司决定将子公司惠州市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能源”)的品牌电池业务关闭。2005年初将惠州能源账面价值为12,356,200.33元的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按照原值分两批转让给惠州市润驰通讯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润驰”);同时,2005年末惠州能源确认应收惠州润驰2,460,000.00元品牌检测费,截止2005年12月31日对惠州润驰上述事项合计应收款项为14,816,200.33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对该事项累计收回款项3,280,000.00元。 2009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实质上对惠州润驰上述事项尚未收回的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经查,2009年度惠州润驰未明确表示不归还所欠款项,当时惠州润驰尚在运转,公司2009年度对惠州润驰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做法存在重大差错(截止本年度审计报告日公司从惠州润驰收回了11,536,000.00元款项),本年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冲回原2009年度对惠州润驰计提坏账准备中的11,536,000.00元,相应调整增加其他应收款11,536,000.00元,调整减少资产减值损失11,536,000.00元,调整增加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11,536,000.00元,调整增加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52,000.00元。 (3)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多家子公司、联营公司存在部分销售收入和成本费用未入账的情况,本年对上述未入账事项进行追溯调整,相应调整增加净利润1,919,176.91元,调整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1,534.88元,调整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年初未分配利润620,461.29元。 (4)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2010年7月14日财政部财会(2010)15号文《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之规定,公司对变更合并财务报表的少数股东分担当期亏损处理方法的会计政策进行了以下变更: 变更前: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若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余额冲减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若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由少数股东承担的,该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变更后: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公司对子公司超额亏损由少数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的部分进行追溯调整,合计影响本年期初未分配利润增加12,586,163.44元。 (5)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前期重要会计差错对公司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6)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前期重要会计差错对公司200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变更、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是合理合规的,通过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更正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负责审计的会计师机构沟通,提高核算的准确性,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收入、成本和利润,尽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二、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政策变更、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追溯调整符合有关程序; 2、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公告,并发表了意见,该说明公告和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情况。 三、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变更、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是合理的,通过会计差错和追溯调整,更正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的书面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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