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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2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董事会于2011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冯全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完善上市后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改对照表》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舟山市网新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三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三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连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投项目中“补充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的3894.7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工程施工业务运营资金。 该议案需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方可实施生效。 四、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投项目中“建设工程技术研究创新基地项目”的2,011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方可实施生效。 具体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舟山市网新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投项目中“沥港渔港投资建设项目”的13,000万元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舟山市网新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方可实施生效。 具体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1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发行社会公众股和上市的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可全权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宜。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14号文批准,公司于2011年5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65.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31日出具的天健验(2011)第218号《验资报告》确认。 公司于2011年6月7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200000002881 住所:宁波市科技园区江南路599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冯全宏 注册资本:10,700万元 实收资本:10,7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承包境外水利水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至2013年10月09日)。一般经营项目: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隧道与桥梁工程施工;工程地质勘测;土石方工程、水利工程规划设计。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 3、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科技园区江南路1558号宁波世纪怡和酒店3楼 4、会议召集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24日 二、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 1、2011年6月24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代理人); 2、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完善上市后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舟山市网新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四、会议表决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11年6月27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科技园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9楼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1 年6 月27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成迪龙、陈伟 3、联系电话:0574-87901130、0574-87911788 传真:0574-87901002 4、邮政编码:315040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波 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14号文批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65.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于2011年5月31日出具的天健验(2011)第218号《验资报告》确认。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建设工程技术研究创新基地项目”拟通过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技术”)增资的方式由围海技术实施。 公司本次对围海技术的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本次增资概述 1、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围海技术2,011万元人民币。围海技术增资后股权结构不变,具体如下:
2、本次增资已提交围海股份2011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增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方可实施生效。 二、增资双方基本情况 1、增资方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全宏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承包境外水利水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至2013年10月09日)。一般经营项目: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隧道与桥梁工程施工;工程地质勘测;土石方工程、水利工程规划设计。 经天健审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围海股份总资产为83,040.46万元,净资产为26,634.57万元,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6,010.55万元。 2、受资方 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元洪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水利工程技术的研发、咨询及水利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及租赁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经天健审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围海技术总资产为2,049.32万元,净资产为1,071.76万元,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271.71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增资完成后,围海技术将通过实施募投项目在宁波市高新区科技广场内公司现有办公大楼设置研究创新基地,为研究项目提供支持平台,同时在主要的大型施工现场设置相应的研究项目部。围海技术将围绕海堤工程等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法、施工技术开展创新研究,主要开展施工工法总结、淤泥固化研究、深水爆破挤淤等研究项目。 项目建成后,将作为公司研究创新平台,成为公司新工艺、新工法、新设备的研究测试中心,从而改变目前研发部门装备不足的状况,提升公司的研究及检测水平,提高技术开发能力,为公司实施创新战略提供实验支持和技术保障,不断增强公司的技术储备和市场竞争力,确保公司顺利完成市场开拓规划、品牌建设战略,并为建设形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奠定基础。 四、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所涉募集资金,将以围海技术开设银行专户进行管理,围海技术、保荐机构将与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施监管。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舟山市网 新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14号文批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65.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于2011年5月31日出具的天健验(2011)第218号《验资报告》确认。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沥港渔港投资建设项目”拟通过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舟山市网新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围海”)增资的方式由网新围海实施。 公司本次对网新围海的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本次增资概述 1、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增资网新围海13,000万元人民币,网新围海另一股东宁波高新区围海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放弃此次增资。网新围海增资后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2、本次增资已提交围海股份2011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增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方可实施生效。 二、增资双方基本情况 1、增资方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冯全宏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承包境外水利水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至2013年10月09日)。一般经营项目: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隧道与桥梁工程施工;工程地质勘测;土石方工程、水利工程规划设计。 经天健审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围海股份总资产为83,040.46万元,净资产为26,634.57万元,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6,010.55万元。 2、受资方 舟山市网新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子和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围垦造田项目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经天健审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网新围海总资产为9,209.47万元,净资产为4,989.12万元,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2.84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增资完成后,网新围海实施沥港渔港投资建设项目,项目采用BT模式运作,公司不但可以获得投资收益,还可以取得建筑施工带来的收益,使公司盈利结构从单一的施工利润逐渐转变为投资收益、施工利润等多样化的利润结构。沥港渔港项目的成功运作将有利于通过投资带动、扩大相应的施工业务规模,进一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带动施工利润的增长;有利于提高公司知名度、积累大规模项目的运作经验,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将使公司在项目承接能力、资金运作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上都发生跨越式的进步,对于稳步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巩固和提高公司行业市场地位具有重大意义。 四、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所涉募集资金,将以网新围海开设银行专户进行管理,网新围海、保荐机构将与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施监管。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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