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1-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6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本基金目标ETF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11年5月27日结束募集,完成在中国证监会的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已于2011年6月3日生效。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