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1-027 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9日上午9:00在南通港闸区委党校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春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聘请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66,828,2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3% 。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入股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828,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入股精华制药亳州康普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828,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化学原料药搬迁改造项目建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828,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在2011年5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李卫平律师、倪捷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精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9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