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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1 证券简称:漫步者 公告编号:2011-018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6-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 本次审议的关于修订《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 2. 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产业开发区工业东路2号东莞市漫步者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大厦5层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20,00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3%。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220,001,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0%。 以上议案已于2011年5月20日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 五、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11年6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六、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六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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