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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1-037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6月1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巧女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确认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具体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最终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00万股(含1,800万股),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76.55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1年6月13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85.061元/股)的90%。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为了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其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认购比例等; 2、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文件及协议; 3、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7、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大连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大连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大连东方园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对外投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近日收到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正信”)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信”)《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函》,根据天健正信与立信签订的《协议书》,天健正信的分立部分被立信吸收合并,该部分人员执行的相关业务项目一并转入立信。由于公司原审计业务由天健正信的分立部分人员执行,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同意将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变更发表了同意变更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蒋力先生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选举独立董事蒋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1-038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大连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大连东方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二、对外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大连东方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2、 拟注册地:大连市 3、 法定代表人: 何巧女 4、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 企业类型: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6、 经营范围:与母公司一致 上述各项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须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在大连设立全资子公司,目的是加强对大连以及东北市场的直接管理。大连子公司设立之后,将大大加强公司在东北市场的影响力,有利于公司在东北区域的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1-039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7月6日下午2:00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7月6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7月5日至7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1年7月6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1年7月5日下午15:00至 2011年7月6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 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2发行方式; 1.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4发行数量; 1.5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6限售期; 1.7上市地点; 1.8募集资金用途; 1.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4、审议《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5、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11年6月1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11年7月1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7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5层公司证券发展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1年 7月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10 投票简称:东园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 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 2.1,2.02 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 2.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在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5)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7月5日下午15:00 至7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2286666 传真号码:010-52288062 联 系 人:武建军、唐海军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5层证券发展部 邮 编:100012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1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度股东大会会议,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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