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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2011-023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2011-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1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09元;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扣税前每10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0.09元。 ·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7日 ·除息日:2011年6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24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和日期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二、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536,807,6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10元现金红利(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股利5,368,076.5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发放年度:2010年度。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7日 2、除息日:2011年6月20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24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截止2011年6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铁路分局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对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投资者及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09元。 4、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09元。如果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执行,在收到股息5日内通知本公司并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5、除上述第3条、第4条之外的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元。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0451-82281430 传 真:0451-82281253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213室 邮 编:150009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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