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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11-024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2011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后,于2011年6月13日在深圳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飞亚达(香港)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关于为飞亚达(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1-025)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瑞士Montres Chouriet SA公司购买厂房建设装配线的议案》 详见《关于瑞士Montres Chouriet SA公司购买厂房建设装配线的的公告》(2011-026)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11-025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飞亚达(香港)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飞亚达(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周转,特向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港币陆仟万元整(HKD60,000,000.00元),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飞亚达(香港)有限公司,为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成立日期:2007 年5月 17日,注册地点: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33号中港城1座1901A,法定代表人:徐东升先生,注册资本:港币2000万元,主营业务:飞亚达表的海外拓展、瑞士高端名表品牌运营及国际品牌的贸易管理。 2011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11,773,532.49元、负债总额63,472,817.96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46,768,129.38元、营业收入 31,445,126.99元、利润总额11,601,396.92元、净利润8,640,082.18元(单位人民币元,以上数据未经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2年 3、担保金额:港币6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为把握市场发展机会,支持飞亚达表的海外拓展、瑞士高端名表品牌运营及国际品牌的贸易管理,补充流动资金周转,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本次担保外,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9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024)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11-026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士Montres Chouriet SA 公司购买厂房建设装配线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飞亚达公司国际化品牌定位及产品品牌发展战略,2010年初,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飞亚达(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公司”)收购了瑞士Montres Chouriet SA 公司(“瑞士MC公司”)100%股权,并拥有知名高端腕表“Emile Chouriet”品牌(“艾米龙”)。 为进一步完善瑞士MC公司营运架构,提升艾米龙腕表的核心制造能力及产品品质,飞亚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瑞士MC公司与出让方BOUCLEDOR SA公司签署厂房购买协议,购买其厂房及附属资产,并追加其它相关配套投资,建设装配线。本次交易投资总额为500万瑞士法郎(约合3720万人民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飞亚达公司境外投资,需履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BOUCLEDOR SA(“出让方”或“原业主”) 成立日期:1965年 负责人: GHADJAR Siavoche CEO 办公地址:Chemin de l'Epinglier 5, CH-1217 Meyrin 经营范围:生产手表表带用的钢质或金质表扣等 业务介绍:出让方为表壳及表扣的生产厂家,员工有100多人,主要从事瑞士高端品牌的表扣供应业务,与本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厂房占地约2000平方米,位于瑞士日内瓦机场附近的大型工业区中心,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视野开阔,爱彼、肖邦、罗爵杜比等日内瓦州的钟表顶级品牌均在此。同时一些为钟表品牌加工零件的厂家也在此建立公司,钟表配套环境比较好。 该厂房所占用的土地剩余使用年限还有30年,到期后还可申请续约30年,瑞士MC公司需按年缴纳1万瑞士法郎的土地使用费,依次类推。如在使用期间政府征作其他用途,则政府将作出补偿。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购买厂房及初步规划 公司通过瑞士MC公司与出让方签署厂房购买协议,收购厂房及附属资产,投资建设腕表生产装配线。初步规划为建设手表组装车间、零件加工车间、返修车间、手表维修车间、检验测试车间、包装车间、货品收发、成品库房、行政办公区、员工休息区及餐厅等。 2、购买厂房价格及依据 公司聘请独立第三方评估公司(Formulaire d'évaluation artisanat / industrie)结合当地市场情况对标的厂房进行资产评估,经过与交易方反复沟通协商,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厂房购置价格为340万瑞士法郎(约合2530万人民币)。 3、其它投资 经初步估算,除上述购置厂房投资外,其它相关配套投资如建设生产线、设备购置、相关税费、厂房翻新等合计为160万瑞士法郎(约合1190万人民币)。 4、总投资估算 上述各项投资总额为500万瑞士法郎(折合3720万人民币)。具体见以下明细表。
5、实施及付款安排 该项投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于2011年6月15日前,公司与出让方及日内瓦公证处三方共同签订购置厂房履约保证书,并向日内瓦公证处指定银行帐户支付履约保证金20万瑞士法郎。(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批手续而无法履约,公司将损失已交付20万瑞士法郎保证金。) 购置厂房正式协议需于2011年10月1日前由公司与出让方及日内瓦公证处三方共同签署,届时向日内瓦公证处指定银行帐户支付其余款项,包括购置厂房及公正税费余款,并完成相关产权过户及交接工作。 6、投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投资方式为首先由飞亚达公司向香港公司增资(需获中国商务部批准), 再由香港公司向瑞士MC公司进行注资3720万人民币。投入资金来源为飞亚达公司自有资金。 五、收购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飞亚达瑞士MC公司购买厂房建设装配线的投入有利于扩大艾米龙品牌腕表产能,满足艾米龙品牌腕表快速增长的需要;增强公司对产品质量的控制程度,提升产品品质;满足瑞士MC公司建立完善的组织运营机构的需求,并争取瑞士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加强公司核心技术的投入,为投资建设自制高端机械机心生产线提前规划;有利于艾米龙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盈利,提升艾米龙品牌国际影响力。 本次在瑞士购买厂房建设装配线是飞亚达实现国际化战略的重要举措,对艾米龙品牌的快速发展以及对飞亚达整个产品品牌战略的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瑞士公司的国际化运作,公司将更直接的参与国际竞争,有利于进一步探索和积累国际化品牌运作经验,为飞亚达公司的国际化提供有力的支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评估报告 3、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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