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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大学就业率统计又何妨

2011-06-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刘海明

  日前,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务必做到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在公众眼里,大学就业率数据的可信度很低。据称,就业率好比一个小泥人,任凭你拿捏,只要在0~100%之间徘徊,就不至于太出格。虽说每年总有毕业生投诉母校扣押毕业证书的新闻,当事学校却很少公开承认就业率存在造假现象。

  汉语博大精深,许多时候,职能部门的一句话,需要揣摩才能理解其言外之意。教育部没有点评批评,表明就业率造假非个别现象,而具有普遍性。既然如此,取消大学的就业率统计又何妨?

  大学的命根,就是就业率。教育部分配招生指标时,主要根据各所大学上年度的就业情况而定。同样,大学内部的招生额度,也是依据上年度各二级学院的就业状况进行分配。招生规模与大学自身的利益休戚相关。可以说,只要就业率与大学招生规模挂钩,没有哪所大学愿意看到自己的就业率下降。即便就业率下降是事实,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学校也会采取变通的方式“维持”甚至“提高”就业率数字。在利益的驱动下,居高不下的就业率数字只能欺骗教育部和国务院了。至于《统计法》,在大学里几乎不起作用。不信的话,敢问哪所大学因为统计数据造假承担过法律责任?社会上对毕业生就业率质疑多年,也没见统计部门站出来表个态,更没见司法部门拿《统计法》来问责我们的大学。

  与其在数字上弄虚作假,不如直接取消这个统计,还能减少一些民怨。有网友建言,就业、失业的统计工作,应由人社部和统计部门承担。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由用人单位向人社部提供上年度的人员增减信息,税务部门可以据此核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对象,用人单位自然不会轻易虚报数字。如果审计部门坚持对就业率进行审计,查出问题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就业率的可信度自然增高。在职能部门没有齐心协力治理大学就业率统计数据之前,最好还是取消就业率数据的统计工作。否则,欺骗了高考学生及其家长,也欺骗了社会,还玩弄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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