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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1-024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1年 6月10日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11年6月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实际出席表决董事1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1)将《公司章程》原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229,579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0,275,494元。

(2)将《公司章程》原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00,229,579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80,275,494股,全部为普通股。

(3)将《公司章程》原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首届董事外,董事长由任职连续满六年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任职连续满三年的董事担任。

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1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董事、董事长芮晓武先生提出辞职申请,公司董事会经审议,推举吴劲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

吴劲风先生简历见后附。

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1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 六 月十四日

附:

吴劲风先生简历

吴劲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1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通信广播卫星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中国东方通信卫星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直播卫星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鑫诺卫星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卫星空移动电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045.HK)非执行董事,中国伽利略卫星导航有限公司董事,中卫普信宽带通信有限公司董事,直播星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信息产业部(现工业与信息化部)通信科技委员会常委,中国通信学会卫星通信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通信企业会协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

吴劲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1-025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1年 6月10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11年6月1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实际出席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监事王洪涛先生提出辞职申请,公司监事会经审议,推举耿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增补监事候选人。

耿志强先生简历见后附。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职工代表监事占监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6月14日

附:

耿志强先生简历

耿志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卫星应用部项目协调助理、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企业发展部项目管理经理、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秘书,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1-026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本次股东大会定于2011年7月2 日(星期六)上午9:30 在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18座诺富特(Novotel)酒店一层唐厅举行。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 2011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保荐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 《关于芮晓武先生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增补吴劲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增补耿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上第1、3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第4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1年6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

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代理人:自然人股东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证券帐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地点: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到本公司十六层七号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010-82306909)登记(须在2011年6月29日下午4: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五号凤凰置地广场A座写字楼17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28。

联系人:郭民清、秦芳

联系电话:010-82306399

联系传真:010-82306909

诺富特酒店联系电话:010-58296666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1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1年7月2日(星期六)召开的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芮晓武先生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增补吴劲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增补耿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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