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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 编号:2011-026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6月5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1年6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翔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什邡市高金元一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什邡高金")停产的议案;

  什邡高金主营生猪屠宰加工与猪肉销售,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持股51%,法定代表人为高达明,注册地为什邡市。截止201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601.64万元,2010年实现净利润-106.57万元。

  什邡高金在四川生猪资源丰富、生猪价格相对全国具有明显优势的情况下对本公司的发展壮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根据公司"走出四川,全国布局,鲜销为主"的战略构想,为进一步优化川内屠宰业务布局,充分发挥本公司遂宁屠宰基地的生产、销售优势,公司拟对什邡高金实施停产安排。什邡高金原有市场由本公司遂宁基地予以承接。其资产以及法人主体地位由公司另行处理。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什邡高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什邡高金出现了资产减值情形,对其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什邡高金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拆迁预计回收残值70万元,机器设备处理预计回收95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50.74万元,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85.74万元。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半年业绩的预计已包含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真实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 编号:2011-027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三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三届十次会议于2011年6月10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1年6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什邡市高金元一食品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 编号:2011-028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6月15日,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什邡市高金元一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什邡高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什邡高金停产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什邡高金出现了资产减值情形,对其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什邡高金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拆迁预计回收残值70万元,机器设备处理预计回收95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50.74万元,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85.74万元。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1年度净利润385.74万元,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385.74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该事项。

  六、提示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半年业绩的预计已包含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 编号:2011-029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7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滨江南路666号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6月27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同意子公司什邡市高金元一食品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滨江南路666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怀彦 韩斌

  联系电话:0825-2651999 传真:0825-2651999

  联系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滨江南路666号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629000

  (2)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

  

  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 编号:2011-030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605.0779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0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金翔宇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10605.077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四川高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宜宾市翠屏区翠屏新区土地一级整理项目(一期)善后处理合同书》";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1 年5月3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杨天均、杨波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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