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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07 证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8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开说明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参股公司青岛胜通海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海岸")向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投")借出8.5亿元事宜发生在土地补偿收入会计确认期间,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借款系在不影响胜通海岸正常运营前提下的借款,双方签署了借款协议,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使用费,不属于资金占用行为,对土地补偿收入确认不构成影响,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不构成影响。

  二、因参股公司信息传递存在失误导致本公司未能及时披露参股公司胜通海岸对外借款事宜,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工作疏漏向投资者致歉,并将引以为戒,要求公司不再发生类似疏漏行为。

  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巡检后出具了《关于要求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说明有关事项的函》(以下简称"说明函"),说明函要求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参股公司胜通海岸2010年土地补偿款收取情况及青岛城投向其借款事宜作以披露,并就其关联性以及借款是否对土地补偿收入确认产生重大影响做出公开说明。

  现就上述有关事项专此公告如下:

  一、参股公司胜通海岸2010年土地补偿款收取情况及青岛城投向其借款事宜

  胜通海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7%股权,公司持股62.5%的控股子公司青岛胜信滨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

  (一)关于土地补偿款收取情况及收入确认事项。根据胜通海岸提供的相关资料,该公司于2010年6月3日与代表青岛市土地储备部门的青岛城投签署了土地补偿协议(见本公司2010年6月4日2010-011号公告)。2010年6月13日上述被收储备土地使用证被依法注销;2010年12月16日被收储土地在青岛市房管部门公开挂牌;2010年12月17日青岛城投代表青岛市土地储备部门按补偿协议规定支付了50%相关土地补偿款(共计861,594,045元,见本公司2010年12月22日2010-029号公告)。胜通海岸对被收储的上述土地使用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相关规定,在2010年度全额确认土地补偿收入。本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对胜通海岸的投资,该事项增加公司2010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3.38亿元。

  2011年1~3月,青岛城投代青岛土地储备部门按协议规定陆续支付胜通海岸土地补偿款682,443,171元,截止目前胜通海岸累计收到的2010年土地补偿款占全部应收土地补偿款的90%。

  (二)青岛城投借款事项

  1、情况概述

  青岛城投作为胜通海岸控股股东从其集团战略考虑,对其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进行统一调配和有偿借用,胜通海岸在资金暂时无其他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为获取稳定收益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2010年12月10日胜通海岸与青岛城投签署向胜通海岸借款8.5亿元的协议,借款期三个月,青岛城投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使用费。胜通海岸于2010年12月14-20日向青岛城投支付了相关上述借款。2011年3月11日,胜通海岸与青岛城投续签了借款协议,借款期展期至2011年12月10日。

  2、有关方介绍

  (1)胜通海岸

  胜通海岸为青岛城投之控股子公司,青岛城投持有该公司51%股权,青岛四方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2%股权(青岛城投及青岛四方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同属国资企业),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7%股权,本公司持股62.5%的控股公司青岛胜信滨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股权。

  (2)青岛城投

  青岛城投是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2008年3月成立的青岛市直属国有大型企业,注册资本30 亿元,经营范围:城市旧城改造及交通建设;土地整理与项目开发;市政设施建设与运营;政府房产项目的投资开发;现代服务业的投资与经营等。

  该公司代表青岛市政府行使城市改造与建设等职责。

  该公司无受重大行政处罚、涉及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事项。

  3、借款协议内容

  (1)青岛城投向胜通海岸借款8.5亿元。

  (2)青岛城投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胜通海岸支付资金使用费。

  (3)借款期限自2010年12月10日起至2011年12月10日止。

  4、借款事项的影响

  (1)对胜通海岸的影响。胜通海岸主要资产为填海形成的土地,经向胜通海岸了解,此次借款在胜通海岸资金暂时无其他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为获取稳定收益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下实施的,对胜通海岸当前运营未产生影响;

  (2)对本公司的影响。上述事项未对本公司造成直接影响,胜通海岸为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对其不具有控制权。青岛城投作为代表青岛市政府进行城市建设的国有独资公司,为胜通海岸控股股东。本公司一方面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政府的各项运作,另一方面公司也将坚定维护自身权益,密切关于胜通海岸借款事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青岛城投借款系在不影响胜通海岸正常运营前提下的借款,并签署借款协议,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使用费,不属于资金占用行为。

  (3)对胜通海岸2010年度收入确认的影响。胜通海岸与青岛城投之间的土地补偿款及借款事宜分属性质不同事项,借款事宜对土地补偿收入确认不造成影响。

  5、董事会对借款相关情况的说明和整改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企业间借款虽未违反现行法律规定,但存在不规范之处,公司将密切监督上述事项,督促胜通海岸采取各项措施,及时清偿欠款,维护胜通海岸全体股东利益,保障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在证监机关的指导和帮助下,全力督促胜通海岸及时清偿到期借款及土地补偿款,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胜通海岸与青岛城投之间的土地补偿款及借款事宜分属性质不同事项,借款事宜对土地补偿收入确认不造成影响,不存在操纵利润确认时点配合二级市场交易的情形。

  对于青岛城投向胜通海岸借款事项,该事项发生后由于胜通海岸未及时函告本公司、本公司派驻胜通海岸人员亦对信息披露规则把握不准而未及时将信息予以传递,导致未能及时披露。虽然上述事项未对公司造成损害,但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工作疏漏向投资者表示歉意,并对驻胜通海岸人员的失误进行严肃处理。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山东证监局巡检后指出的不足,将采取措施逐一整改,并借此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对参股公司的管理力度以及信息传递要求,尽一切努力避免上述行为发生。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07 证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9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有关担保事项的整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巡检后出具了《关于对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整改函",见公司2011-017号公告),其中整改函指出,公司在201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其对子公司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邦绿野)提供了2.3亿元担保额度,其中1.4亿元的担保额度已过有效期,但公司未补充履行相关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现就上述事项专此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

  截止2010年底,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胜邦绿野审议通过了2.3亿元担保额度,其中1.4亿元的担保额度过有效期。截止2010年底,公司实际对胜邦绿野担保1.25亿元,其中3500万元担保处于有效担保期限外。

  截止2011年1月底,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绿野化学的担保仅余8,000万元,已全部处于有效期的9000万元审批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方介绍

  绿野化学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6.25%股权,拥有绝对控制权。该公司骨干员工持有该公司3.75%股权。

  绿野化学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 万元,注册地为章丘市刁镇工业园,主营农药产品的生产、包装和销售;批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2010 年末总资产91,373.75 万元,实现销售收入38,468.05 万元,实现净利润-3,423.59 万元。

  三、有关情况说明

  该公司向银行的融资以小额度、多批次滚动进行,公司按照先前已审议通过的担保审批额度进行担保时,负责融资的工作人员因对多笔滚动的融资期限未完全准确把握,出现工作疏漏,致使担保发生小额阶段性逾期行为。

  四、董事会对担保事项的说明和整改措施

  公司对绿野化学拥有绝对控制权,资金统贷统还,对其担保为公司体内担保,无担保风险。

  由于该公司骨干员工持有该公司3.75%股权,因自然人信用无法按持股比例向银行提供担保,故本公司对该公司的担保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已在此前对该公司担保公告中披露),本公司将在补充审议上述3500万元的担保协议中约定,超出本公司担保责任的部分以该公司骨干员工所持股份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2011年1月,公司对绝对控股的绿野化学实际担保已处于审批额度内,逾期情形已消除。

  对于对控股子公司绿野化学担保逾期事项,公司存在生产经营需要以及银行业务滚动操作的客观困难,被担保方是公司体内公司不存在担保风险,目前上述情形已完全消除。公司将在最近一次董事会上补充相关程序,同时对造成上述失误的融资负责人严肃处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山东证监局巡检后指出的不足,将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并引以为戒,确保不再发生类似行为。对于整改函提出的其他整改事项,公司将按要求形成整改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投资者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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