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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102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2011-06-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1年3月18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进出口公司") 在贷款时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本次提供保证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1年2月25日和2011年3月19日发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为5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500万元。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7500万元。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1年6月15日与浙江新昌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昌浦发村镇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意为京新进出口公司与新昌浦发村镇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本次被担保的贷款是5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11年6月15日起至2012年6月14日止,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 法定代表人:吕钢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28日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医药化工原料、医药中间体、钢材、纺织原料等。 京新进出口公司目前注册资本500万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所占股权比例100%。 截止2011年5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8,746,200.54万元,净资产6,016,378.69元,资产负债率为89.76%。(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本金500万元、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3、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公司同意债权展期、重组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7500万元,占公司2010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74%,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五、反担保情况介绍: 2011年6月15日,京新进出口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书》;反担保期间为自2011年6月15日起,至担保合同担保期限到期后两年内有效。期间当担保申请人申请延长担保有效期限并经公司同意,反担保书有效期自动相应延长。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反担保书》; 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4、《京新药业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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