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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1-06-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中欧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6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本次募集场外有效净认购金额(不含认购利息)为781,577,108.90元,场内有效净认购金额(不含认购利息)为93,295,000.00元。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生效时,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中欧鼎利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7:3的比率确认为鼎利A份额与鼎利B份额。 (2)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中欧鼎利份额封闭式运作,不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本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中欧鼎利份额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首次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信息。 (3)本基金合同生效后,鼎利A份额与鼎利B份额只上市交易,不接受申购和赎回。鼎利A份额与鼎利B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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